我國確定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方法
低保是在城市已經建立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條保障線”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實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我國而言,最低生活標準的制定辦法一般包括:
①熱量支出法。即以每人每日所需攝入的熱量為基準,按人均生活費用分組,算出各組的熱量攝入量,再找出攝入熱量最接近于基準熱量的組,該組的人均生活費用就是最低生活標準。這種方法簡便易行,且相對成熟。但是,僅用熱量來衡量人體對營養的需要有一定的片面性。
②生活形態法。它從人們的生活方式、消費行為等方面入手,來確定最低生活保障線。這種方法比較抽象,難以具體操作。
③生活需求法,又稱“市場菜籃法”。它是根據當地維持最低生活所需的物品和服務列出一張清單,然后根據市場價格來計算擁有這些物品和服務要多少現金,以此確定的現金金額即為最低生活保障線。它的缺陷是確定基本生活物品難度大,隨意性也強。
④總支出與總收入之比法。這種方法認為入不敷出的人就是貧困者,所以只要總支出與總收入之比大于1,就列為救濟對象。它的缺陷是,支出受當事人的消費偏好影響極大,也許許多支出屬于浪費。
⑤編制貧困指數法。它以生活質量為度量標準,根據居民對自己生活狀態的評價來確定最低生活標準。具體方法是選取幾個同收入高度相關的問題,向居民做問卷調查,通過打分確定最低生活費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