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
最低月繳費基數2160元,最高月繳費基數10800元
為做好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工作,為保障參保人員合法權益,確保社會保險業務經辦工作正常開展,我縣將根據麗人社〔2015〕279號文件規定,對度職工社保繳費基數進行調整,包括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同一參保人員的繳費基數須保持一致。最低月繳費基數2160元,最高月繳費基數10800元。新的繳費基數執行時間為1月至12月。
用人單位在申報度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時,由單位按照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收入申報,由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核定,核定后的職工繳費基數原則上不得變更,最低月繳費基數2160元,最高月繳費基數10800元。靈活就業人員(包括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由個人自行申報月繳費基數,最低月繳費基數2160元,最高月繳費基數10800元,未在規定期限申報的,由社保經辦機構按最低月繳費基數核定。機關事業單位編內人員(包括退休人員)平均月繳費基數不得低于4000元。
申報方式采取網上申報(限參保單位)和上門申報(到社保辦事大廳)相結合辦法,機關事業單位和統帳企業的申報期限為12月28日前,非統帳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的申報期限為1月28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