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記者從礦山集街道辦事處獲悉,從今年起,礦山集街道辦事處轄區內被征地農民將按照我市新出臺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暫行辦法》領取養老金。
新出臺辦法規定,轄區內被征地農民基礎養老金由原來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150元,同時取消了個人賬戶強制繳費規定。過去參加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必須從個人繳費的4個檔次(3600元、5400元、7200元、9000元)中選擇一個進行繳費,才能享受相應養老保險政策。而新辦法規定,個人繳費將采取自愿原則,若選擇不繳費,則男士到60周歲,女士到55周歲之后,可直接領取基礎養老金150元。在選擇按照上述4個檔次自主繳費之后,參保人員則每人每月可領取養老金180元、195元、210元、225元。
此外,新辦法還取消了對參加農村養老保險的限制,意味著現階段既符合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條件又符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人員可同時參加這兩項保險,符合兩項同時參保的農民即使在不交一分錢的情況下,在60周歲之后每人每月可領到205元養老金。原先每月礦山集街道辦事處辦理參保的人員只有七八十人,現為原先人數的兩到三倍。
該項政策的出臺無疑為緩解因征地而產生的矛盾,解決農民失地之后養老問題提供了極大的方便,礦山集街道辦事處將嚴格落實相關公示制度,做到參保工作的流程化、精細化、透明化,讓符合條件的農民實實在在地享受到國家的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