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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體育職業學院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學校概況
1.學校全稱:山西體育職業學院 學校國標碼:13692
2.校 址:太原市晉陽街100號 郵政編碼: 030006
3.辦學地點:太原市小店區
4.學校網址:http://www.sxptc.com
5.辦學類型:公辦
6.辦學層次:高職
第二章 招生
第二條 山西體育職業學院設自主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自主招生工作,制定自主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設自主招生辦公室,組織和實施自主招生工作。
第三條 招生專業及計劃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科類 計劃 學制(年)
660301 競技體育 體文、體理 100 2
660301 競技體育(體育藝術方向) 體文、體理 40 3
660302 運動訓練 體文、體理 350 2
660303 社會體育 體文、體理 60 2
660303 社會體育(高爾夫方向) 體文、體理 20 3
660304 體育保健 體文、體理 35 2
660305 體育服務與管理 體文、體理 35 2
620402 市場開發與營銷 文、理 60 3
第四條 學費標準
執行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費4000元/人•年。
第三章 報名
第五條 報名條件
履行普通高考報名手續,并經資格審查合格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
第六條 報名
1.報名辦法
報考我院的考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的報名辦法。
2.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
網上報名時間:3月31日至4月1日
報名網址: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
現場確認時間:4月10日
現場確認地點:太原市晉陽街100號山西體育職業學院學生處
電話:7981048、7981513。
3. 考生網上報名程序:
(1)申請報考山西體育職業學院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憑本人普通高考報名“考生號”和登錄密碼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www.sxkszx.cn)
(2)填報院校和專業志愿:考生只能填報我院的兩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調劑志愿。
4.考生現場確認時須攜帶和交驗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本人必須在復印件上簽名)、高考數碼照片5張(與報名表同底版)、二寸藍底彩照4張;
(2)考生本人的《山西省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考生報考登記表》(學院網站下載);
(3)考生本人的《高級中學教育畢業證》(思而學教育可持就讀學校證明);
(4)考生本人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報名咨詢:
(1)學院學生處負責接待及解答“自主招生”有關事宜;
(2)點擊學院網站[招生專欄]查詢(網址:http:// www.sxptc.com)。
(3)咨詢電話:0351-7981048 0351-7981513。
第四章 考試
第七條 考試時間:4月11日~4月12日
考試地點:山西體育職業學院
第八條 考試內容:考試采取綜合能力及專業素質測試的選拔模式。
第九條 考評方法:
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組組織專業測試考評組,按照招生方案制定的考試方法進行專業素質測試。學院紀檢部門實施全程監督。
第五章 錄取
第十條 錄取體制
在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執行“學院負責、招辦監督”的高校招生錄取體制。
第十一條 錄取原則
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填報情況、專業招生計劃數,以考試成績為依據,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透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二條 生源不足時,自主招生未完成的計劃調整到高考統招計劃招生。
第十三條 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學院不予錄取。
第十四條 4月21日,學院自主招生辦公室負責將審定后的擬入選考生名單在學院網址招生專欄(http://www.sxptc.com)公布,5月中旬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十五條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咨詢電話:0351-7981048 0351-7981513
咨詢地點:山西體育職業學院學生處
網絡查詢:http://www.sxptc.com
第六章 監督
第十六條 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所有參加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自主招生工作順利完成。參與自主招生工作人員的違規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自主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院紀檢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省招生考試中心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八條 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自主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自主招生報名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家庭戶籍所在地。
第十九條 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申訴電話:0351-7981088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生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由山西體育職業學院頒發普通高等教育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二條 獎助學金
國家獎學金獲得者,獎勵每人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獲得者,獎勵每人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每人每年3000元/年。
第二十三條 助學貸款
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或就學地助學貸款。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山西體育職業學院普通高職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經山西體育職業學院自主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山西體育職業學院學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