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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2019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錄取辦法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教基〔2018〕66號)精神,經市招委研究決定,就我市2019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招生錄取的原則和依據
(一)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尊重志愿、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普通高中錄取的依據
1.總分成績。中招錄取總分為780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各150分,均按卷面原始分數計入中招總分;其余科目按卷面總分折算為:物理90分、化學60分、道德與法制60分、歷史4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體育與健康20分。
2020年,中招錄取總分為790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各150分,物理100分,均按卷面原始分數計入中招總分;其余科目按卷面總分折算為:化學70分,道德與法制40分,歷史4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體育與健康30分。
2.入圍等級總分。入圍等級總分為70分,物理、化學、道德與法制、歷史、地理、生物、體育與健康等7科按A等級10分、B等級8分、C等級6分、D等級4分折算。
3.考查成績。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英語口語,信息技術等考查科目成績。2020年起,音樂,美術列入考查科目。
4.政策性加分或減分。
5.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參加普通高中三級及以上達標學校錄取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必須達良(含良)以上,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和英語口語、信息技術等科目考查成績必須全部合格。
(三)錄取高中階段教育的考生必須提供以下檔案資料:
1.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與學業學習情況評定報告單,社會考生應由居委會(或村委會)提供有關品德方面的證明;
2.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登記卡;
3.初中畢業生報考登記表;
4.可享受政策性照顧的有關證明。
二、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辦法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順序按自主招生、統招生、定向生依次進行。
(一)自主招生錄取辦法
2019年全市自主招生計劃:1.三明一中、三明二中分別面向十個縣(市)自主招收“學科特長生”100名、50名。
2.三明一中、三明二中分別面向全市招收“足球特長生”10名,沙縣金沙高級中學面向全市招收“體育特長生”90名。
3.三明二中、沙縣一中分別面向全市招收“中美課程實驗班”50名。
4.三明九中面向全市招收“美術特長生”100名、“音樂特長生”20名、“北外西班牙語課程班”35名。
5.三明北大附屬實驗學校面向全市自主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200名。
自主招生錄取辦法由上述學校負責制定,經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另行下文實施。
各縣(市、區)考生在自主招生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參加自主招生考試,并提前錄取。被自主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學校的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回原學校參加其他批次志愿填報、錄取。
三明北大附屬實驗學校的初中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以上學校面向全市的自主招生考試,其中非三元、梅列戶籍的初中畢業生還可報名參加三明一中、三明二中面向10個縣(市)的“學科特長生”自主招生考試。
三明一中、三明二中 “學科特長生”在同一個縣(市)招生人數分別不得超過15名、8名,在招生人數不足時,不得以增加其他縣(市)招生人數的辦法遞補,招收的三明北大附屬實驗學校初中畢業生計入戶籍所在縣(市)生源數。
三明一中、三明二中、三明九中和三明北大附屬實驗學校面向各縣(市)自主招收錄取的學生,在高考時錄取到高校的,按生源輸出地和高中就讀學校各占50%統計錄取人數。
上述有關學校自主招生須在全省統一組織的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后實施,在此之前組織的招生考試一律無效。
(二)統招生錄取辦法
1.劃定入圍分數。將每一位考生物理、化學、道德與法制、歷史、地理、生物、體育與健康等七個學科考試(測試)所取得的等級總分,按2019年各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6倍劃定入圍分數線。
2.擇優錄取。根據各批次招生計劃數,在入圍人數中按考生投檔總分(含政策性加分或減分)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
3.同批次首志愿優先原則。報考第二欄志愿、第三欄志愿的考生分別降低投檔總分2分、4分后,同第一欄志愿一并投檔切線錄取。
4.招生區域。各縣(市、區)普通高中按戶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按學籍)招收本轄區內參加中考的初中畢業生。其中三明九中、沙縣金沙高級中學、沙縣五中、永安三中、永安九中可不受戶籍限制,面向市區、沙縣、永安同城化區域招收參加中考的初中畢業生。
(三)定向生錄取辦法
1.比例分配。各縣(市、區)“定向生”指標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將優質高中招生指標按不低于5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無生源選擇的初中校,并向薄弱學校、農村學校傾斜。三明一中、三明二中各招收“定向生”350名。
2.控制分值。優質普通高中招收城區初中(含縣城初中)、農村初中“定向生”可在統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分別下降55分、70分后錄取。三明一中、三明二中“定向生”名額按區域分配到初中學校,如果無法完成招生名額,由市中招辦調整為市區統一招生指標,及時向社會公布,由未被錄取的梅列、三元兩區考生自主選擇補報一中或二中,依志愿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資格認定。享有“定向生”資格的考生必須是在報考學校讀滿3年且具有報考學校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或符合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進行轉學的應屆初中畢業生。三元、梅列兩區戶籍跨區就讀考生不享有“定向生”資格。
(四)同分錄取辦法
統招生、定向生錄取時,若最后一名同分的,按數學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若數學成績仍同分,按語文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若語文成績仍同分,再按英語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若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均同分,則一并錄取。
三、中等職業學校(含五年制高職)招生錄取辦法(一)中等職業學校招生
1.招生對象。應往屆初、高中畢業生;具有初中畢業或同等學力以上的企業在職員工、現役士兵、退役士兵、農村青年、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等。
2.招生方式。實行春秋兩季招生。春季錄取注冊截止時間為4月20日(限非應屆初中畢業生);秋季錄取注冊截止時間為11月10日。中等職業學校在錄取工作中,可實行注冊入學或集中錄取、多次補錄等靈活多樣的招生方式。
3.學制類別。中等職業學校學歷教育的學習形式包括全日制教育與非全日制教育兩種。全日制學歷教育,初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基本學制以3年為主;普通高中畢業生或同等學力者,基本學制以1年為主。非全日制學歷教育,學生的修業年限,初中畢業起點或具有同等學力人員,學習時間原則上為3至6年;高中畢業起點或具有同等學力人員,學習時間原則上為1至3年。學校開展非全日制教育,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市教育局負責教學點辦學資格審查,并統籌招生錄取、教育教學及學籍管理。
(二)五年制高職招生
1.報考。招生對象為初中應屆畢業生,根據考生志愿及成績,擇優錄取。報考五年制高職的學生可以兼報普通高中和其它中等職業學校,報考需要體檢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體檢。
2.錄取。五年制高職(含體檢、面試合格的教育類五年制高職考生)錄取辦法:具有投檔資格的(當年五年專最低控制線以上),根據報考志愿和中考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