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甫書記向省委、守清書記向懷化市委述職基層黨建工作相關內容、守盛書記和國甫書記點評講話、省委和懷化市委調查核實組反饋的意見以及黨員群眾提問反映的情況,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個別鄉鎮對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重視不夠、措施不力,鄉鎮主要領導沒有掛點幫扶;部分軟弱渙散村,沒有真正從班子和隊伍思想、作風、組織建設等方面找問題差距,整改轉化力度有待加強。
整改措施:1.每年結合分類定級,對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進行一次摸排,確定重點整頓對象;2.由鄉鎮黨委書記負責牽頭,派出工作組,嚴格落實整頓任務;3.對基礎條件較差的村,結合建設扶貧,采取市鄉領導聯點、結對幫扶等方式進行整頓;4.對軟弱渙散村的整頓工作,實行臺賬式管理,并作為鄉鎮黨委書記述職黨建的重要內容;5.對問題突出的鄉鎮,由市委書記、市委副書記、組織部長約談鄉鎮黨委書記、專職副書記,并追究相應責任。對有關鄉鎮黨委主要領導,采取組織措施,嚴格追責。
第一責任人:向守清(市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楊理鸞(市委副書記)、王 富(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各鄉鎮黨委書記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紀委、農辦、民政局、各鄉鎮
時限要求:20XX年6月完成整改,以后長期堅持
二、基層基礎設施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還有14個鄉鎮“五小”設施不全,1個社區沒有便民服務大廳;部分便民服務中心設施、功能不全,有的條件較為簡陋,職能交叉重復;一些鄉鎮還沒有建立規范有序的“一站式”便民服務中心。
整改措施:1.全面推進鄉鎮“六小一中心”建設,共實施項目631個,其中,便民服務中心16個、小套房558套、小食堂8個、小浴室28個、小廁所16個、小運動場5個,分兩年完成,20XX年全面完成小套房建設,其它項目完成60%以上,項目總投入3097.9萬元,其中市本級投入307.9萬元;2.投入20萬元新建1個城市社區便民服務大廳,出臺加強社區黨建工作的實施意見;3.重點抓好標準不高、功能不完善的10個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建設,進一步向鄉鎮簡政放權、強化便民服務。4.對未完成任務的鄉鎮黨政一把手,追究相應責任。
第一責任人:向守清(市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楊理鸞(市委副書記)、謝景良(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王 富(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各鄉鎮黨委書記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發改局、住建局、房產局、規劃局、財政局、國土局、文廣新局、各鄉鎮
時限要求:底前
三、個別鄉鎮對發展黨員工作不重視,指導把關不力,沒有履行審批職責,個別村、社區存在違規發展黨員甚至造假現象。
整改措施:1.對全市近3年發展黨員的情況,開展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改;2.對鄉鎮專職副書記、組織干事、村黨組織書記,重點就農村發展黨員工作,進行一次全面培訓;3.嚴格標準,嚴格程序,重點從農村青壯年和致富帶頭人中發展黨員,優化黨員隊伍結構;4.嚴格審批,發展黨員報市委組織部預審和備案;5.市委書記約談相關鄉鎮黨委書記,組織部長約談鄉鎮黨委專職副書記和組織干事,對問題嚴重的進行組織處理,對違規發展的黨員,撤銷其資格。
第一責任人:向守清(市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王 富(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各鄉鎮黨委書記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各鄉鎮
時限要求:20XX年完成整改,以后長期堅持
四、鄉村兩級運轉經費缺口普遍較大,基層干部待遇偏低,許多邊遠鄉鎮經濟困難,保運轉有壓力,惠民生沒實力。
整改措施:1.加大財政投入力量,提高鄉村運轉保障水平,20XX年村均運轉經費增加到7萬元左右,市治所在地社區增加到16萬元;2.提高基層干部待遇報酬,鄉鎮年人均辦公經費穩定在1.5萬元以上,村主要干部年均誤工報酬增加到8000元左右,落實鄉鎮干部“安心基層獎”,市財政每年安排300萬元左右經費并按月撥付到鄉鎮;3.對城市社區惠民項目資金,實行賬戶單列、專帳管理,黔城城區社區提高到每年11萬元,各鄉鎮城區社區提高到每年6萬元。
第一責任人:向守清(市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謝景良(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王 富(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各鄉鎮黨委書記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財政局、各鄉鎮
時限要求:20XX年
五、部分村級組織活動場所硬件設施參差不齊,面積狹小、層次較低。
整改措施:從20XX年起,市財政每年安排100萬元,連續安排3年,全面完成村級組織活動場所改造升級。
第一責任人:向守清(市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楊理鸞(市委副書記)、謝景良(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王 富(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各鄉鎮黨委書記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財政局、民政局、住建局、規劃局、各鄉鎮
時限要求:2017年底前
六、村級集體經濟收入薄弱,還有183個村集體經濟為空白,村級組織“造血”能力不足,無錢辦事,在群眾中威信不高。
整改措施:1.財政每年安排100萬元以上專項引導資金,5年累計投入500萬元以上,消滅集體經濟“空白村”85個;2.整合項目資金,結合小城鎮開發和國土整治等,消滅集體經濟空白村3個;3.結合建設扶貧,通過結對幫扶,消滅集體經濟空白村95個。
第一責任人:向守清(市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楊理鸞(市委副書記)、謝景良(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王 富(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各鄉鎮黨委書記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農辦、財政局、扶貧辦、各鄉鎮
時限要求:20XX年?2019年
七、農村黨員隊伍特別是村黨組織書記隊伍素質不高、文化偏低、年齡老化、能力較弱等問題比較突出;部分村處置不合格黨員力度不大。
整改措施:1.實施“領頭雁”工程,采取公推直選、兩推一選、組織委派、公開選拔等方式選優配強村黨組織書記;2.大力實施“雙培雙帶”工程,拓寬選人視野,進一步優化結構、激發活力,全市建立黨員創業示范基地6個;3.市里每年對基層黨組織書記輪訓一遍,每年辦好一期示范班。組織參加懷化市大專學歷村干班,提高基層黨員干部隊伍整體素質;4.積極穩妥處置不合格黨員,逐步使此項工作步入正軌。
第一責任人:向守清(市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王 富(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各鄉鎮黨委書記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各鄉鎮
時限要求:20XX年完成整改,以后長期堅持
八、基層人才缺乏的問題突出,人才留不住、引不進,流失現象較嚴重。
整改措施:1.進一步貫徹落實人才“雙創”計劃,加大本土干部、鄉土人才的培養和開發力度;2.積極落實懷化市“千名村干部進高校”、“萬名基層黨組織書記進黨校”任務,選派150名黨建工作指導員到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村(社區)加強指導,選聘一批大學生村官和選調生充實基層;3.定向從優秀村干部、大學生村官中招錄鄉鎮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比例達到30%左右,建立健全關心關愛基層干部的激勵機制,樹立重視基層、崇尚實干的用人導向;4.加大公務員的招考力度,不斷充實新生力量。5.建立緊缺人才引進綠色通道。
第一責任人:向守清(市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楊理鸞(市委副書記)、王 富(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各鄉鎮黨委書記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人社局、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工委、編辦、各鄉鎮
時限要求:20XX年完成整改,以后長期堅持
九、少數基層黨組織黨內生活不正常,不按規定召開組織生活會。
整改措施:嚴格落實我市《進一步完善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制度的十條措施》和“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統一印制并下發了專用會議記錄本,派出專門指導組加強對下一級黨組織生活會的指導,強化專項督促檢查。
第一責任人:向守清(市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王 富(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各鄉鎮黨委書記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紀委、各鄉鎮
時限要求:20XX年完成整改,以后長期堅持
十、部分村、社區基層民主管理制度執行不夠規范,特別是對“四議兩公開”掌握不準、執行乏力,沒有取得應有的效果;有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存在財務混亂、收支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措施:1.按要求,建立村黨組織、村民會議、村民委員會、村務監督委員會“四位一體”的村級治理體系,全面落實“四議兩公開”,每半年開展一次專項督查,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2.抓村級財務自查自糾。20XX年元月至2月,以鄉鎮為單位,對全市所有村的財務開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糾,發現問題及時整改。3.抓村級財務規范管理。修訂出臺村級財務管理辦法,嚴格執行村財鄉代管制度,明確鄉鎮黨委書記和鄉鎮長的第一責任;建立完善村(社區)財務公開、民主理財、財務預決算、財務報銷審批、票據管理、財務審計監督等制度;4.抓責任追究。嚴格督查,嚴肅查處村(社區)干部亂收亂支、虛假冒領套取資金、違規報銷賬目、貪污挪用等違法違紀行為;5.對問題突出的鄉鎮,約談鄉鎮黨政一把手,對主要責任人進行免職處理,并嚴格追究相關責任;對問題比較突出的鄉鎮,追究鄉鎮黨政一把手責任。
第一責任人:向守清(市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胡揚帆(市委副書記、代市長)、王 富(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各鄉鎮黨委書記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紀委、農辦、民政局、財政局、經管局、各鄉鎮
時限要求:20XX年完成整改,以后長期堅持
十一、村黨支部、村委會換屆選舉欠規范的問題整改。
整改措施:1.對全市村黨支部換屆選舉結果進行一次大排查,對沒有按要求配齊3名支委的村,責令鄉鎮黨委督促村黨支部及時召開黨員大會補選支委;2.對全市村委會換屆選舉結果進行一次大排查,對沒有按要求配齊3名村委的村,責令鄉鎮黨委督促村及時按程序補選村委;3.對未按要求補選村“兩委”班子的鄉鎮黨委書記和專職副書記,追究相應責任。
第一責任人:向守清(市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楊理鸞(市委副書記)、王 富(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各鄉鎮黨委書記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紀委、農辦、民政局、各鄉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