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方一:高懸監督利劍
媒體監督,是全國人大代表、海南省海口市長倪強的“治懶妙招”。他介紹說,如該市一檔電視問政欄目《亮見》,重點監督在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和推諉扯皮的相關部門和責任人。
“每期欄目都是市級領導帶著各區及部委辦局‘一把手’一起參加,坐在臺上與市民面對面,現場向全市直播。”倪強對中新社記者說,監督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構建了全媒體監督機制和常態化監督問責機制相結合的模式。
《亮見》五期欄目已曝光問題24起,131名相關責任人被問責,21名主要負責人現場承諾整改,辦結率100%,通過樣本倒逼“為官有為”。
“官員的壓力大了,作風變了。老百姓則信心足了,點‘贊’多了。”倪強說。
全國人大代表孫建博還建議,應該繼續織密監督網絡,充分發揮人大代表監督、紀委巡視監督等體制內監督方式,構筑監督“為官不為”的“天羅地網”。
藥方二:加大責任追究
“健全督查問責機制,堅決整肅慵政懶政怠政行為,決不允許占著位子不干事。”翻開政府工作報告,問責“為官不為”已寫進了政府重點工作。
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水利廳副廳長曹金萍表示,作為國家干部,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不履行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可能涉及瀆職犯罪,一定要進行嚴肅查處”。
來自香港的全國人大代表劉佩瓊認為,反腐正紀是很好的“過濾器”,將一些“為官不為”的官員過濾出去。
她認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正加快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構建更為完善的反腐敗法律規范體系,這將助力從根本上祛除“為官不為”的“變相腐敗”。
藥方三:完善考評機制
“干與不干一個樣、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這樣的考評機制無疑是鼓勵‘為官不為’。”來自浙江一家企業的全國人大代表丁列明說。
在他看來,應當不斷完善“360度”國家干部考評機制,“在浙江,相關行政部門每年都會向企業發放問卷調查,征集我們的意見建議”。
“消除為官不為,就要讓能者上、庸者下”,全國政協委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劉峰建議,要構建整治“為官不為”的長效機制,要全面建立政績“臺賬”,讓官員升遷貶謫做到“有賬可查,有據可依”。
“保護作風正派、銳意進取的干部,真正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擔當、善作為的優秀干部選拔到各級領導班子中來”,中國日前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黑龍江代表團審議時,為各級官員鼓勁打氣。
孫建博認為,高層表態是選賢任能的“指揮棒”,將激勵廣大官員“為官有為”。
代表委員開“藥方” “為官不為”難有位
“為官不為”導致慵政懶政怠政,一些官員“只表態不表率、只掛帥不出征”……這成為全國人大代表們“憂心”的現象。對此,代表們紛紛把脈問診,對“為官不為”病疴開出三劑“藥方”。
“在其位謀其政”這是古人的訓誡。明確指出,“黨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當在其位謀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凈又干事。”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密集出臺了多項規定、禁令,全面整肅黨風,“四風”和腐敗問題得到有效遏制,胡作為、亂作為的現象基本得到消除,但“為官不為”現象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
為官不為,就是占著官位、握著公權力,卻抱著“只要不出事,寧愿不做事”的心態對待工作,消極應付,充當“公堂中的木偶”,無所事事;或“在崗卻不在狀態,在位卻不在謀事”,混日子,熬年頭,甘當“廟里撞鐘的和尚”,無所作為。這是當前社會廣泛關注的一個大問題,也是黨和政府正在著力解決的大問題。人民論壇問卷調查中心曾經發起“部分官員不作為真實原因”調查,五成以上受訪者認為“膽小怕事不敢為”是“為官不為”的真正原因。而所謂的“膽小怕事不敢為”,就是怕工作失誤、冒風險,擔心踩到紅線、觸犯規則,把“不出事”作為最大原則;就是怕觸及利益、得罪人,擔心引火燒身、擔心承擔責任,畏首畏尾、縮手縮腳、患得患失;就是怕媒體炒作、成熱點,不善于、不習慣在媒體關注和公眾監督下推進工作。
“為官避事平生恥,從政必須有作為。”事實上,“為官不為”與“為官亂為”就是腐敗問題的“一體兩面”,本質都是對權力的侵蝕、對百姓的侵害,只不過表現形式從一個極端到了另一個極端。“為官不為”猶如瘟疫,一旦大肆傳播,就會污染黨員干部隊伍,就會破壞良好的政治生態,想恢復就要付出很大的代價。因此,對“為官不為”,必須下猛藥、出重拳,以嚴的紀律懲治“為官不為”,以嚴的制度破除“為官不為”,逼“庸”為“能”、逼“懶”為“勤”、逼“混”為“為”,讓庸官難過“上崗關”、懶官難過“考核關”、太平官難過“群眾關”,讓“為官不為”者一律淘汰出局,扶正祛邪,營造出干事、成事、不出事的良好環境,為黨的干部隊伍建設和經濟健康發展掃清障礙。故此,代表委員對“為官不為”病疴開出的第一劑“藥方”就是:高懸監督利劍;第二劑“藥方”就是:加大責任追究;第三劑“藥方”就是:完善考評機制。
有權必有責、有責須擔當、失職必追究。這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的關鍵詞。當前,我國正處于改革開放“深水期”,需要大批“政治堅定、敢于擔當”的好干部,敢涉險灘、啃硬骨頭。只有用好這三劑“藥方”,從制度建設上著力,改變干部管理中考核和任用相脫節的現象,集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于一體,整合考評制度、健全問責機制,提升監督能力,讓監督、執紀、問責成為常態,成為懲治“為官不為”的“撒手锏”,才能讓“為官不為”難混日子,才能讓敢擔當、有作為的黨員干部有大展宏圖之機、有用武之地。簡而言之,有了這三劑“藥方”,有了監督、執紀、問責的決心、力度以及健全的制度、機制,解決“為官不為”問題就有了可靠抓手。
“容錯糾錯機制”治理“為官不為”
中國經濟網網友涿鹿閆華認為,“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既為改革創新者吃了一顆“定心丸”,也給一些為官不為者敲響了警鐘。
李克強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健全并嚴格執行工作責任制,確保各項政策和任務不折不扣落到實處。健全督查問責機制,堅決整肅庸政懶政怠政行為,決不允許占著位子不干事。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給改革創新者撐腰鼓勁,讓廣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既為改革創新者吃了一顆“定心丸”,也給一些為官不為者敲響了警鐘。
俗話常說,“治病得治根,心病還得心藥醫”。為官不為,就是占著官位、握著公權力,卻不干應該干的公事,無所作為。這是當前社會廣泛關注的一個大問題,也是黨和政府正在著力解決的大問題。比如,有的干部不思進取,在其位不謀其政,不擔事,也不管事,混著日子過;有的干部怕擔風險,遇到困難躲、繞著矛盾走,只要不出事,寧愿不干事;有的干部光說不練,說起來地動山搖,做起來紋絲不動……
為官不為固然有“能力不足”的問題,但“心理恐慌”也有一定原因。從一定程度上說,為官不為也是一種“心病”。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正處于“三期疊加”的歷史時期,深化改革進入“深水區”,好改的都已經改完了,剩下的都是難啃的“硬骨頭”,任務繁重且矛盾復雜。十八大以來,中央從嚴治黨、從嚴治吏,制度籠子越織越密,制度執行越來越嚴,干部“自由裁量”的空間越來越小。擔心“干事者出事”,正是當前一些干部的“一塊心病”。而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正是要醫治為官不為的“心病”。
干事創業難免出現失誤,只有鼓勵創新、寬容失敗,才能讓改革創新者去除心理負擔和解除后顧之憂??大膽試、大膽闖、大膽干。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就是要把干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上級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容許干部在干事中出失誤,保護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
當然,容錯不等于縱容,容錯更不是放縱。與容錯機制相匹配的還有糾錯機制,兩者相互支撐。對干部出現一些苗頭性的問題,應早發現、早糾正,及時批評教育、糾正錯誤,保證干部“既能干事又不出事”,真正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