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提案排名,兩會議案提案熱度排行榜
一.代表建議實行義務教育學生“免費午餐計劃”
據了解,今天下午,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洪宇提交了議案建議,他建議“十三五”期間,將目前實施的“營養改善計劃”升級為“免費午餐計劃”,根據區域特點,制定適合不同區域口味但大體統一、營養豐富的標準午餐,同時,加快“免費午餐計劃”的立法和相關制度建設,加強對“免費午餐計劃”實施情況的有效監督和管理。
具體來看
1、建議國家教育部與發改委、財政部等研究實施 “義務教育學生免費午餐計劃”的可能性,并將之納入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之中,適時啟動實施。
2,在操作層面,根據區域特點,制定適合不同區域口味但大體統一、營養豐富的標準午餐。精心設計全國統一的營養標準,對人體每天所需蛋白質、維生素A 和C、鐵、鈣和卡路里量的比例作出明確的規定。同時,根據區域特點,研究學生的營養需求、口味和消化特點,科學合理搭配飲食結構,制作統一、多樣的營養午餐。一旦學生出現營養方面的問題,應開展實施營養干預,使午餐更具針對性。
3. 加強對“免費午餐計劃”實施情況的監督管理。各地政府應成立由教育、財政、衛生、審計等多個部門參與監督、管理的專門機構,加強對學生午餐質量、衛生安全、資金安全使用的監控及檢查,還應將家長和學生代表納入評估委員會,對中小學的“免費午餐計劃”進行檢查評估,學校還要為家長了解孩子在校的餐飲信息提供便利。
4. 加快“免費午餐計劃”的立法和相關制度建設。建議制定《義務教育學校免費午餐條例》,不僅賦予“免費午餐計劃”永久的、合法的地位,促進計劃的實施,更重要的是在法律的保障下,計劃可以有序、健康地發展。同時,建立學校食品的衛生服務制度,制定相應的操作指南,為食品的衛生、安全設立統一標準。在一些不具備烹調條件的地區,各學區應建立或以招標的形式配備中心食堂,在中心廚房準備食物,然后將其發送到整個學區內沒有廚房的學校。
二.政協委員沙振權:個稅起征點提到5000元較合理
個稅起征點調整在全國兩會上再度被提起。據悉,2011年我國將個人所得稅免征額自2000元調至3500元后,個稅起征點連續5年“巋然不動”。這幾年來,房價、物價不斷上漲,個稅起征點是否應該再調高?昨日,全國政協委員、華工工商管理學院教授沙振權提出,在目前的物價和消費水平下,個稅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才比較合理。
個案
工薪族:每年納稅近千元壓力大
在廣州某保險公司工作三年的徐小姐向記者“曬”出的工資條顯示,她月收入6000元,年繳個稅780元左右。
徐小姐大學畢業后來到廣州工作,與朋友一起租了一套三居室,每月租金1000元,水電費、物管費200元。每月實際到手工資5135元,刨去吃穿用度的必要開銷,此前每月能結余數百元。
今年,徐小姐感到“壓力山大”,覺得自己日常生活成本越來越高。她說:“我租的房子開始漲價,月租金去到1400元。畢業三年過去了,感覺什么都在漲,就是工資不漲。菜價漲了,吃飯成本高了,連買衣服都比以前貴很多,每個月衣食住行的花銷比過去高了15%左右,基本上每個月存不了什么錢。現在看,我每年交的個稅去到千元,也夠我大半個月房租了。我們這些工薪一族壓力太大了。”
高薪族:家庭開支大月薪3萬也“月光”
相比工薪階層的徐小姐,工作12年的洪女士可算高收入上班族。在互聯網公司工作的她經過多年打拼,稅前月薪達到3萬元,令不少人羨慕。但提起收入,洪女士也是有些無奈,“我們家有車貸、房貸都在還,每月車貸5400元,養車1500到2000元,房貸2000元。還有一個正在上幼兒園的女兒,僅每個月學費這些開支就也有2000多元,加上一大家人吃飯、日常衣食住行開支等等,每個月平均開支有2萬元。本以為3萬元的稅前工資能應付得過來,但扣稅都能扣5000多元,基本是沒有什么結余的。”
洪女士認為,“我雖然是別人口中的‘高收入’,但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硬性的基本開支擺在那,我覺得征稅時應該考慮以家庭為單位減免這些必要的開支,減輕一下我們納稅人的負擔。”
兩名上班族的生活賬單
工作3年的徐小姐
月收入(稅前):6000元
月繳個稅:約65元
每月花銷:約5000元
每月結余:基本沒有結余
工作12年的洪女士
月收入(稅前):30000元
月繳個稅:5000多元
每月花銷:20000多元
每月結余:基本沒有結余
數據
廣州CPI漲幅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在個稅起征點不變的情況下,衣食住行的物價指數卻在上漲,“疊加效應”導致許多市民交稅后能存的錢越來越少。數據顯示,2015年廣州全年CPI上漲1.7%。從全國范圍來看,2015年,廣州CPI同比漲幅高于全國平均水平(上漲1.4%)0.3個百分點,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上漲1.5%)0.2個百分點。
從具體分類看,廣州八大類商品及服務價格同比“六漲二降”,其中,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類上漲3.7%、食品類上漲2.6%、煙酒及用品類上漲2.4%、衣著類上漲2.3%。
建議
中山大學教授林江
11種收入建議改按大類征收
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政稅務系主任、教授林江認為,“國家從2011年調整個稅起征點到3500元至今沒有改變,也是因為個稅起征點的‘標準線’難定。個稅起征點調整幅度過低,則沒有太大意義,而個稅起征點調整過高,或將影響到稅收改革的效果。”
林江建議,可將依照目前11種收入的分類征收改為所有收入按大類征收,“分類征收對一些納稅人不利,比如對于以稿費收入計算納稅額的群體,即使稿費收入是每月的主要收入,也按照偶發收入征收20%的稅,如果今后并入大類,按照工資薪金的收入劃分稅率,就可以減輕負擔。”
林江同時建議,將稅收累進的寬度拓寬,“目前的稅收稅率累進標準分為7檔,這導致中產階層賦稅較重。今后可適當調整為5級,降低一部分累進稅率,也是可行的辦法之一。”
全國政協委員沙振權
1.應當對個人消費者予以減稅
今年兩會,全國政協委員、華工工商管理學院教授沙振權攜《減稅收 削預算 確保供給側改革取得實效》的提案進京。他建議個稅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
沙振權指出,供給側提供了價格適宜的優質商品,就需要需求側對這些商品進行消化。為了刺激這部分需求,應當對個人消費者予以減稅。“首先應該提高個人所得稅的免征額,現行的每月3500元人民幣的免征額為2011年修訂,距今已經接近五年時間。”根據國家統計局每年的統計公報,這五年間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的上漲幅度都在10%以上,居民消費價格也在連年上漲,其中2011年上漲5.4%,2012年至每年的漲幅也都超過了2%,至今累計上漲幅度在10%以上。在這種情況下,現有的個稅起征點已經不適應當前的狀況,需要做進一步的上調,以減少低收入者的稅收壓力。其次,個人所得稅的征收額也應當充分考慮納稅人的家庭情況,例如參考香港,在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時候對于已婚人士、需要供養子女父母或是兄弟姐妹的人士都有相對應的稅收優惠,這樣相比于一刀切征個稅的做法也更加公平。
沙振權指出,算上通脹等各方面因素,目前將個人所得稅征收起點從3500元提升到5000元是比較合理的。
2.為企業減稅以后才能增收
沙振權認為,供給側改革的核心,在于減稅。他表示,供給側改革想從生產領域加強優質供給,減少無效供給,擴大有效供給,就必須要支持企業創新,發展新興產業,提供適銷對路的產品。但是當前我國企業身上背負的稅費負擔依然較重,這使得企業對內無法持續性地進行創新投入,對外則難以提供有競爭力的市場價格。因此,他建議,要減輕稅費負擔,為中小微企業“減負”。
當前我國企業需要上繳的稅費種類多、稅率高,企業除了要承擔增值稅、消費稅之外,還有企業所得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其他附加稅等等。沙振權說,“現在減稅是為了以后的增收,一旦供給側能夠活起來,經濟這塊蛋糕就會越做越大,政府的財政收入自然也就跟著水漲船高了。”
在建議政府為企業、個人“減負”的同時,沙振權還建議,減少財政支出,特別是要加強科研經費的管理。
三.全國政協委員:建議設立民族團結日 定在9月30日
全國政協委員、杭州市政協副主席趙光育呼吁設立“民族團結日”,進一步促進全民族的團結和民族凝聚力的提升。同時,他還建議民族團結日考慮設立于9月30日,并放假一天。
趙光育在接受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采訪時表示,民族團結是國家穩定的基石,怎樣強調都不過分。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必須建立在各民族相互緊密團結、協力維護統一的基石上,如果有一個明確的民族團結日,有利于進一步喚起每個公民重視民族團結的意愿,形成強大的維護民族團結、國家統一的集體意識。同時,民族團結也是結成命運共同體的需求。除了物質方面的追求,精神層面的團結引領工作也十分重要。設立民族團結日,更能從精神層面引導我國各民族結為命運共同體,共同團結進步、共同繁榮富強。
為民族團結進步設定節日、宣傳月在我國一些省區已有先例。
2012年3月,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批準的《拉薩市民族團結進步條例》將每年9月定為拉薩市民族團結進步月、9月17日為民族團結進步節。
2015年3月,《貴州省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也獲表決通過,將每年10月定為全省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活動月。這是全國首部民族團結進步地方性法規。
趙光育說,全國人大立法機關、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等部門應從順應時代需求和地方意愿、滿足各族人民內心希望出發,開展相關立法調研工作,就以法律形式設立民族團結日開展相關工作,及早設定我國的民族團結日。
至于將民族團結日設立在哪天,趙光育的建議是設在每年9月30日,一是在國慶之前慶祝民族團結意義重大,二是也更有利于各族人民利用國慶長假開展深入交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