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各中學: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推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確保我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經研究,提出以下工作意見,請遵照執行。
一、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考查
(一)我市應屆初中畢業班學生畢業、升學考試實行“兩考合一”,即初中畢業與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的招生文化課考試合為一次進行。
(二)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學科為十個科目,分別為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生物、地理、體育,其中地理、生物考試時間安排在八年級(初二年)進行;學生所有的考試成績均作為初中畢業和高一級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省一級達標高中錄取的學生體育考試成績須達到C級以上(含C級)。
(三)初中畢業考查科目為信息技術、生物實驗操作考查、物理實驗操作考查和化學實驗操作考查等,其中生物實驗操作考查安排在八年級(初二年)進行。初中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查標準按照《泉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初中實驗教學工作的意見》(泉教中〔2014〕1號)執行。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各中學應將初中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查時間安排表,在考查前提前兩周報送我局中教科,我局將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抽查。考查時間安排表發送至:qzsongyh@163.com。
二、命題、試卷與評卷
(一)考試學科的命題、試卷的印制工作由我局負責組織。試卷由試題和試題答題卡兩部份組成,英語學科考試分聽力測試與筆試兩部分,學生作答必須在試題答題卡上進行。
(二)各學科試題的易難度為8∶1∶1。考試范圍、內容和目標要求、試卷結構與試題示例等詳見我市教科所編制的考試說明(刊登在海峽教育報﹒初中學習專刊及泉州教育信息網)。
(三)中考網上閱卷工作由我局中教科、招考辦、市教科所、紀檢監察室等有關科室負責統一組織實施。
三、報名、填報志愿、考試時間
(一)初中畢業班學生的畢業、升學考試和初二年地理、生物學業考試報名時間統一定于4月25日—27日。考生報名由學校統一組織,匯總后向轄區招生辦報送,報名具體事項及要求由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另行通知、布置。
(二)中考考生實行網上填報志愿,時間定于6月9日--12日,網址:泉州市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www.qzzk.cn/。學校必須向每個考生提供填報志愿的初始密碼,考生可以在學校、家庭或其他地方填報志愿。具體填報志愿辦法由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另行通知、布置。對未能通過學校渠道取得初始密碼或忘記二次修改密碼的考生,各縣(市、區)教育局應指定窗口,為考生提供初始密碼或幫助密碼初始化。
(三)考試時間
1.初二年地理、生物學業考試定于6月20日上午舉行,具體安排如下:
日期 | 上 午 | |
6月20日 | 地理(8∶30—9∶30) | 生物(10∶00—11∶00) |
2.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定于6月21日--6月23日舉行,具體安排如下: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6月21日 | 語文(8∶30—10∶30) | 英語(3∶00—5∶00) |
6月22日 | 數學(8∶30—10∶30) | 思想品德(2∶30—4∶00) 歷史(4∶30—5∶30) |
6月23日 | 物理(8∶30—10∶00) 化學(10∶3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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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試有關事項
(一)語文、數學、英語考試時間各120分鐘(英語考試時間含聽力測試時間25分鐘),思想品德、物理考試時間各90分鐘,化學、歷史、地理、生物考試時間各60分鐘。
(二)思想品德、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課本和資料進考場。其它學科均實行“閉卷”考試。
(三)數學、物理、化學三門學科考試可攜帶計算器(無存儲、查詢和編程功能)進入考場。
(四)各考試學科的分值與呈現方式
語文、數學、英語學科卷面分數均為150分(英語試卷150分中含聽力測試30分),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地理、生物學科卷面分數均為100分,體育考試總分為300分。
考試的各學科成績按A、B、C、D四個等級記載。確定方法: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地理、生物、體育等10個學科按學科總分計算,得分率大于或等于85%(語文大于或等于80%)為A級;大于或等于70%、小于85%(語文小于80%)為B級;大于或等于60%、小于70%為C級;小于60%為D級;學科缺考、成績為0分的不記等級。
(五)思想品德、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等六個學科的考生成績原始分不公布,只公布等級;語文、數學、英語、體育等四個學科考生成績公布原始分和等級。
初二年考試的地理、生物學業成績按A、B、C、D四個等級記載,計入該生下學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參加高一級學校的招生錄取。地理、生物學業考試成績保留兩年有效。
(六)地理、生物學科考試成績達不到C級的考生不再進行重考。往屆生須重新參加中考體育考試。
五、注意事項
(一)由于轉學、復學、回原籍報考或在外省中學就讀等原因,未能參加我市初二年地理、生物學業考試的,可報考參加今年6月20日的地理、生物學業考試。
(二)往屆生報考省一級達標高中,應在語文、數學、英語三科考試成績總分中扣除20分,再參加投檔和錄取。初中學歷超過3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在語文、數學、英語三科考試成績總分中扣除10分后,再參加投檔和錄取。
(三)嚴格禁止各種形式的“初中分流”,保證每位學生接受完整、合格的九年義務教育,保障初中畢業生參加中考的權利。高中階段招生對象必須是接受完整九年義務教育后的初中畢業生。
(四)各中學應重視并做好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與學業學習情況評定報告單》(見附件1)由學校報送縣(市、區)招生辦作為考生錄取依據。
(五)公辦普通高中按規定全面取消招收擇校生。根據《教育部等七部門關于2012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范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教辦〔2012〕4號)要求在3年內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的精神,從起,全市全面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嚴禁以擇校生、借讀生、寄讀生、代培生、旁聽生等名義招生并亂收費,嚴禁把捐資助學與招生掛鉤。
(六)非泉州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具有經我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確認學籍的初中思而學教育,可以在現就讀學校報名參加中考中招,并在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時與泉州戶籍的考生一視同仁。沒有取得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確認學籍的初中思而學教育,應回其戶籍所在地參加初中畢業升學考試。
(七)具有就讀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確認學籍的泉州市戶籍的初三年思而學教育,申請回戶籍所在地參加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應到其戶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辦報名。報名時應提供以下材料:1.戶口簿原件;2.經就讀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的在校學生學習年限、學籍證明;3.初二生物、地理學業考試成績證明(由報考初二生物、地理學業考試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辦出具證明)。
(八)各學校要針對網上閱卷的答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學生的指導和模擬訓練,使全體考生正確掌握和使用答題卡作答的要求。答題卡作答時要使用2B鉛筆和0.5毫米的黑色簽字筆。具體要求由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另行通知、布置。
六、照顧錄取
(一)參加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的應屆初三年學生,符合下列條件的,在該生語文、數學、英語三科考試成績合計后,以加分照顧的形式參加投檔錄取,加分照顧不能累加,僅取分值最高的一項。
1.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子女,以及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中考招生時可照顧20分。
2.作戰部隊與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中考招生時可照顧10分。
3.除以上兩項規定外的軍人子女,中考招生時可照顧5分。
軍人子女享受中考優待,由泉州軍分區政治部根據閩教綜〔2013〕13號文、泉教綜〔2013〕73號文的要求,按要求于3月底報省軍區政治機關匯總核定。
4.獲得省表彰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在中考招生時可照顧10分,獲得設區市表彰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中考招生時可照顧5分。此類學生由省、設區市見義勇為工作機構出具證明。
5.少數民族學生中考招生時可照顧加分。散雜居住在泉州市區(鯉城、豐澤、洛江)的少數民族初中畢業生中考招生時可照顧3分;縣城及縣以下地區的少數民族初中畢業生中考招生時可照顧5分。此類學生須出具所屬縣(市、區)民族工作管理部門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
6.農村獨生女和二女結扎戶中考招生時可照顧5分。此類學生須出具所屬縣(市、區)計生部門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
7.“三僑子女”、臺籍學生中考招生時可照顧3分。此類學生須出具所屬縣(市、區)僑務部門或臺工辦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
8.福建省引進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海西產業人才、高地領軍人才、福建省優秀人才以及泉州市民營企業第一、第二類別高層次人才的子女中考招生時可照顧5分;泉州市引進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泉州市產業人才高地領軍人才的子女中考招生時可照顧4分。以上學生需根據《泉州市加強高層次人才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泉人綜〔2013〕6號)文中的有關規定辦理加分手續,由市公務員局出具證明材料。
9.初中階段在1月1日前獲得以下所列獎項者,在中考招生時可照顧3分。
⑴由我局組織選拔參加省教育廳和省科協共同主辦的全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獲得省級三等獎以上(含三等獎)者;⑵由我局組織選拔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全省性美術、音樂現場比賽(不含作品賽)三等獎以上(含三等獎)者;⑶由我局組織選拔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全省性體育競賽獲得省級單項前六名、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
初中階段自起參加上述全省青少年科技創新、美術、音樂、體育項目比賽的獲獎者不再享受中考照顧加分。
(二)各類加分照顧錄取對象必須填寫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統一編制的《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連同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于5月13日前交到就讀學校,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學校應將照顧錄取學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按“招生注意錄取花名冊”的要求初審、造冊、審核并加蓋公章,在規定的時間內上交所屬縣(市、區)招考辦。
七、定向招生
各縣(市、區)省一級達標高中的招生計劃按5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校(含完全中學初中部)。
今年泉州一中、泉州五中、泉州七中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按50%的比例直接分配到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臺商投資區的所有初中校(含完全中學初中部);泉州培元中學、泉州城東中學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按50%的比例直接分配到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的所有初中校(含完全中學初中部)。
填報定向招生志愿的對象為在學籍所在學校實際就讀連續兩年以上的初中思而學教育。
八、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辦法
各縣(市、區)教育局要進一步推進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完善多元化的高中錄取辦法,在進一步完善體育、藝術特長生錄取辦法的基礎上,探索建立對某些方面具有特殊天賦或潛能學生的錄取辦法,推動普通高中特色辦學、多樣化發展。
為促進我市職業教育事業的發展,各縣(市、區)教育局應按照5.5︰4.5普職比例下達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為中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考試成績合計后總分270分,各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擅自招收最低控制線下的考生。
九、規范招生行為
任何學校都要充分尊重考生自主填報志愿的權利,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強迫或阻止考生報考本校或其他學校,不得以虛假信息誤導考生和家長,不得擅自承諾重金獎勵或減免入學收費,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生,不得擅自超計劃招生。嚴禁學校和教師擅自代替考生填報志愿或更改學生志愿。公、民辦中學跨縣(市、區)招生,必須經所屬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審核、我局批準,并經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
各縣(市、區)教育局和普通中學要增強依法、規范、陽光招生意識,加強招生政策的全面宣傳和正確引導,遵循教育規律和公平公正原則。對考試招生違法違規行為,要嚴肅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
十、加強學額鞏固和質量監控
各縣(市、區)教育局在中考招生工作結束后,要按照有關要求統計初中畢業班學生的三年鞏固率、中考全科及格率和中考單科及格率,并于10月10日前將填寫后的《福建省普通初中教育教學評價情況表》(見附件2)報送我局中教科。
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應于8月10日前結束。
附件:1.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與學業學習情況評定報告單
2.福建省普通初中教育教學評價情況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5年2月5 日
附件1: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與學業學習情況評定報告單
畢業學校: 畢業時間:
姓名 | 性別 | 民族 | 出生年月 | 籍貫 | 家庭住址 | 是否共青團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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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 | |||||||||
基礎性發展評定 | |||||||||||||||
項目
| 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 | 學習 能力 | 交流與 合作 | 運動 與 健康 | 審美與 表現 | 綜合實踐活動 | |||||||||
項 目 | 信息技術教育 | 研究性 學習 | 社會實踐和社區服務 | 勞動 技術 教育 | |||||||||||
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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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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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好特長: | |||||||||||||||
獎懲情況: | |||||||||||||||
總評 等級“優”“良”“合格”“不合格” |
班主任(簽名): 學校蓋章: |
學業成績評定
年 級 | 思想品德 | 語
文 | 數
學 | 英
語 | 物
理 | 化
學 | 生
物 | 歷
史 | 地
理 | 體 育 與 健 康 | 音 樂 | 美 術 | 物理實驗操作 | 化學實驗操作 | 生物實驗操作 | 信息技術 | |
七年級(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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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級(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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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級(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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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級(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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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級(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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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級(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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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生 自 我 評 價 |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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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 合 性 評 語 |
班主任簽名: 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