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班學生請假條
姓名 | 班級 | 聯系電話 | ||||
請假事由 | 實習 | |||||
請假時間 | 班主任簽字 | |||||
任課老師簽字 | 年級輔導員簽字 | |||||
分管領導審批 | ||||||
本人提出請假申請,自愿做出以下承諾: 1.加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自我保護。 2.每周向輔導員和班主任老師匯報自己的近況。 3.請假期間,學生本人和家長需對其安全承擔責任。 承諾人簽字: |
注意事項:
(1)請假三天之內經任課老師、班主任同意后由年級輔導員審批;三天以上經班主任年級輔導員同意后由分管領導審批,每次請假時間最長不超過七天。
(2)審批通過后,請假人需將請假單交由學工辦登記備案。
(3)請病假時,請假人需出示校醫院或縣級以上醫院病歷證明;實習請假,需出具實習證明。
(4)請假期滿,應到學工辦銷假;如需繼續請假,應及時辦理續假手續。
(5)請假期間,請同學們注意安全,有事請及時聯系班主任或輔導員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