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文化理論自本世紀80年代被提出一來,企業文化受到空前的關注,并被提到了很高的高度——文化管理,這也使很多企業一時之間無法擺正企業文化和企業制度的關系,有的過于強調文化而疏于制度,有的過于強調制度而疏于文化,有的雖然兩者并重但對其之間關系理得不順,造成文化、制度兩張皮而各行其道。顯然,以上問題對企業短期或長遠的發展來說是不利的,作為科學管理基礎的企業制度和作為文化管理基礎的企業文化對于一個企業而言都是必不可少的,企業應該正確擺正兩者之間的關系。
一、企業文化和企業制度統一協同的共生關系
生物學中的共生是指不同種屬按某種物質聯系而生活在一起。而從一般意義上說,共生是指共生單元之間在一定的共生環境中按某種共生模式形成的關系。顯然,我們可以把企業文化和企業制度看作兩個共生單元,內外部影響因素視為共生環境,兩者關系視為共生模式,企業文化和企業制度之間符合典型的共生關系,通過進一步研究和分析,我們認為它們之間是一種統一協同的共生關系。
(一)企業文化和企業制度的共生性
企業文化和企業制度的共生性是指兩者始終共存于企業發展過程之中的,兩者之間并非簡單的包含關系,而且不同發展階段或環境下在企業管理中有著主次關系,并受企業內外部因素影響的特征。
1、企業文化和企業制度出現先后的問題
理論到實踐而言,以制度為基礎的科學管理早于80年代提出的文化管理,但不意味著之前文化不存在,早期文化論著主要來自企業實踐的總結。企業文化理論的鼻祖之作,如威廉大內《Z理論一美國企業界怎樣迎接日本的挑戰》、美國哈佛大學教授特雷斯·E·迪爾和美國麥肯錫管理咨詢公司專家阿倫·A·肯尼迪合著的《企業文化—現代企業的精神支柱》等都是基于對于大量企業的研究后而提出的企業文化理論。
對于單個企業而言,是先有制度還是先有文化,則和企業的實際發展歷程有關。以海爾為例,在1984年張瑞敏接手海爾的時候,到處充斥著一種頹廢的文化——員工領不到工資、人心渙散,在廠區打架罵人的、隨便偷盜公司財產的、在車間隨地大小便的現象比比皆是,之后,張瑞敏出臺了海爾的第一個制度,這個制度只有13條,其中一條規定就是“不許在車間大小便”,可見,在這種情況下談“創新”、“服務”文化明顯不合時宜。從13條制度出發,海爾逐步完善制度體系并形成現在文化體系,并實現兩者的結合,提出了著名的“斜坡球”理論,海爾也成為多數企業爭相學習的標桿企業。
以華為為例,“狼文化”一直存在于華為早期創業階段,任正非在1990年就正式提出了“狼文化”這一概念,并在其早期的制度和政策中貫徹這一思想,如當時的華為市場部根據這一思想就提出一個“狼狽計劃”——狼狽一片,一線的是狼,其他職工是狽,提供相應的資源,一線和二線緊密配合。通過不斷完善和修正,到1997年《華為基本法》正式出臺,標志著華為的“狼文化”體系正式形成,此時華為已經成為一個制度體系健全、文化特點鮮明的著名企業。
可見,在企業的初期那一個時間點是先有文化、還是先有制度是無法給出明確答案的,去辨析也是沒有意義的。但是,有一點是明確的,無論是先有制度、還是先有文化,在企業之后的發展中一定是企業文化和制度并存的,制度和文化是相伴而生。
2、企業文化和企業制度是否包含的問題
企業文化的三層次結構是得到大多數人認同的劃分方式,即包括: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物質文化。一般企業文化類書籍都把制度文化包括領導機制、組織結構和管理制度,基于此多數人認為企業文化包含了企業制度,其實這是一種誤解。
制度文化不同于一般的企業管理制度,它是人與制度的結合部分,強調的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建立的一種廣大員工能夠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制度機制,而這種制度機制能使廣大員工的生產積極性和自覺能動性不斷得到充分發揮。當企業制度的內涵未被員工心理接受時,其僅僅是管理規范,至多是制度制定者的“文化”,對員工只是外在的約束,只有當企業制度的內涵被員工心理接受并自覺遵守時,制度才變成一種文化。
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為例,只有當企業建立的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被員工所認可并自覺執行時,這種安全管理的機制才真正成為一種制度文化,否則只是一種安全制度。因此,企業文化和企業制度存在著一定的包含關系,但是企業文化并不能涵蓋制度的全部內容,只有那些被員工認可和接受的制度機制才能納入文化的范疇。
3、企業文化和企業制度的作用力主次問題
企業文化和企業制度對于一個企業來說誰更重要,這個問題同企業文化和企業制度出現先后問題一樣,不能簡單作出定論,它與企業的發展階段、人員素質等有著很大的關系,更多是誰更居于主導地位。
一般而言,當一個企業剛剛創立的時候,企業管理者的思想和經驗在企業管理中發揮的作用比制度更為明顯,而這種思想正是企業文化的最初雛形,如華為的“狼文化”;隨著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管理制度體系的建設和完善,最初的管理思想逐步完善并形成文化,文化的作用力開始凸顯,企業制度在企業管理中發揮的作用更為突出一些或與企業文化的作用力不相上下;隨著企業的進一步發展,企業文化和制度都已經很成熟、達到高度統一,文化已深入人心,制度已經成為員工習慣,而此時對企業綜合管理水平的要求也越來越高,文化在企業管理中的導向作用更為明顯。
此外,對于一個員工素質較低的企業制度的作用力要明顯高于文化,而對于一個高科技企業來說,文化的作用力要高于制度。
(二)企業文化和企業制度的統一性
企業文化和企業制度雖然代表了兩種不同的管理手段——企業文化是軟性的、企業制度是剛性的,但是企業兩者所期望達到的目標是一致的,都是要使得企業治理水平和運行效率等得到提升,保障企業發展目標的實現。具體來說,剛性的制度是企業構建現代企業管理的基礎,形成了企業的骨架;柔性的文化是企業保持生機、活力的基礎,形成了企業的靈魂和思想,它們共同作用使企業形成發展的基礎和動力,并使企業成了一個生命有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