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正非在內部發出“讓聽得見炮火的人來決策”的呼喊,從而拉開了華為由集權管理向分權管理的序幕。華為的做法告訴我們,集權與分權,只是企業兩種不同的管理模式,究竟集權好還是分權好,應該根據企業的發展階段、業務狀況、企業文化體系形態等具體情況來確定。
一、怎么認識集權與分權
對于集權與分權的概念,我們可以簡單地這樣來理解:集權就是企業所有的決策權都集中在高層,企業下屬分支機構沒有決策權,并將管理權上移,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分權就是不僅企業高層有決策權,而且企業的分支機構也擁有一定的決策權。
集權與分權各有利弊。集權的好處是能夠進行全方位的管控;壞處是權力過于集中,決策實施效率低,有的決策可能脫離基層實際。分權的好處是能夠發揮基層的主動性和創造性,減少環節,提高效率;壞處是容易導致各自為政,協調難度加大,難以形成企業統一的制度和企業文化體系。
集權與分權,是企業治理的兩種不同模式,是管理手段而非管理目的。因此,在具體實踐中,既沒有絕對的集權,也沒有絕對的分權,如何選擇集權與分權,就需要結合企業實際來做出選擇。
二、如何選擇集權與分權
選擇集權模式還是選擇分權模式,可以根據企業的發展階段、規模程度、產業結構、企業文化狀態四個方面加以認識和確定。
從發展階段來看,可根據不同階段,選取集權或者分權:一是企業初創階段,應該采取集權模式;二是企業發展階段,可采取集權和分權相結合模式;三是企業成熟階段,最好采取分權模式。
從規模程度來看,可根據企業規模大小,選取集權或者分權:一是對小型企業,毫無疑問應該采取集權模式;二是對中型企業,可以采取集權下的適度分權模式;三是對大型企業,應該采取分權模式。
從產業結構來看,如果企業不僅規模較大,且涉及多個行業,是多元化的公司,這樣情況下應該采取分權模式;雖然企業具備了較大的規模,但業務比較單一,屬于專業化的公司,這樣的情況應該采取集權的模式。
從企業文化體系狀態來看,可根據企業文化體系不同階段,選取不同的模式:一是企業文化體系沒有建立,必須實行集權模式;二是企業文化體系初步建立,應以集權為主、適度分權為輔模式;三是優秀企業文化體系已經建立,核心價值觀深入人心,各級管理團隊素質較高,可采取分權模式。
以上分別從發展、規模、產業、企業文化體系四個方面進行了分析,但在具體實踐中,它們是相互交叉的,不可能做到一一對應。在企業的初創期,規模還比較小,企業文化體系也尚未形成,必須采取集權模式;當企業具備一定規模,業務不斷擴張,企業文化體系也初步建立,可以在集權基礎上適度分權;當企業規模較大,業務多元,企業文化體系已經建立的情況下,可以考慮分權的問題。
三、沒有集權就沒有分權
任正非為什么能做出分權的決定?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因為華為的核心價值觀被員工普遍認同,二是華為業務已遍布全球,已具備了相當規模。任正非在此之前曾經說過:只有企業員工真正認為自己是企業的主人,分權才有了基礎,沒有這樣的基礎,權力分下去就會亂。任正非還說:企業文化體系是分權的基礎,沒有認同感,就不能實行分權。
從任正非的管理言論中,我們可以對集權和分權有這樣的認識:集權是分權的前提,企業文化體系是分權的基礎。在具體實踐中,我們還要加深以下理解:
一是集權與分權的選擇,決定了企業組織體系應該如何構建。譬如說,如果采取集權模式,那么就必須設立更多的職能部門,配備更多的機關管理人員;如果采取分權模式,則必須加強分支機構的管理力量。兩種模式,決定了企業內部管理力量的分配和平衡。
二是集權是分權的基礎,沒有集權就不可能分權。集權的過程,能夠徹底摸清生產經營各個環節的情況,掌握各項基礎數據,便于從企業整體層面制定更加準確的經營計劃,在此基礎上進行適度分權,各個分支機構就不可能也不敢做出出格的事情。
三是集權的過程,是企業形成統一制度的過程,這是任何一個企業都必須經歷的階段,統一的人財物、產供銷的制度體系,是推進企業規范管理的根基,這是分權狀態下不可能做到的。所以,集權對任何企業來講,都是一個必須的過程。
四是集權有利于優秀企業文化體系的形成。何謂優秀企業文化體系?統一而規范的制度體系是優秀企業文化體系的基礎,令行禁止、政令暢通是優秀企業文化體系的內涵,企業使命、遠景、核心價值理念扎根于大家心中并化為自覺行動,是優秀企業文化體系的根本。在這樣的企業文化體系背景下,企業分權就不會導致混亂。
管理有一條重要原則,就是:各項管理活動必須處于受控狀態!不管集權還是分權,任何情況下都必須讓企業的各項經營管理活動處于“受控狀態”。如果因分權導致管理失控,即使分權能帶來高的效率,也是不可取的。因為這個效率只是暫時的,長期下去后不僅效率得不到體現,還會讓企業由失控到無序,由無序到混亂,由混亂到分崩離析,這是任何企業都不愿意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