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
煤礦企業兼并重組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站在“轉型發展、安全發展、和諧發展”的高度作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各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和稅務機關要充分認識煤炭資源整合和煤礦兼并重組工作的艱巨性和緊迫性。各單位要加強對兼并重組煤礦及煤運企業稅收管理的領導,將每一戶煤炭企業的稅收征管服務責任落實到部門、落實到人員,明確職責,協調配合,一抓到底。
煤礦資源整合工作涉及面廣,稅收管理難度較大,國稅部門要積極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有關涉稅問題,協調工商、地稅、煤炭、國土資源、銀行等部門,積極配合開展稅收工作。
二、全面加強稅收管理
隨著煤炭企業的兼并重組和核算體制的改變,也帶來一些新的稅收問題和管理風險,應引起各級國稅部門的高度重視,積極實施稅收專業化分類管理,全面加強稅源控管。
(一)明確征管范圍,規范戶籍管理。各單位要密切關注和隨時了解兼并重組煤礦的復工復產、工商登記、注冊地點、資產重組、核算模式等情況,根據稅收政策規定,明確征管范圍,及時辦理稅務登記、稅種核定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全面規范戶籍管理。
.整合后的煤礦企業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有關規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設立登記,注冊為法人企業的,如果新辦企業的權益性出資人(股東或其他權益投資方)實際出資中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非貨幣性資產的累計出資額占新辦企業注冊資金的比例不超過%的,其新辦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新增企業所得稅征管范圍問題的通知》(國稅發〔〕號)一條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新辦企業認定標準的通知》(財稅〔XX〕號)一條的相關規定,由企業所在地的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管理;
.整合后的煤礦企業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有關規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設立登記,注冊為法人企業的,新辦企業的權益性出資人(股東或其他權益投資方)實際出資中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非貨幣性資產的累計出資額占新辦企業注冊資金的比例大于%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新辦企業認定標準執行口徑等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發〔XX〕號)二條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新增企業所得稅征管范圍問題的通知》(國稅發〔〕號)的相關規定,其投資者中,凡“原屬于國家稅務局征管的企業投資比例高于地方稅務局征管的企業投資比例的,該企業的所得稅由所在地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管理;凡原屬于國家稅務局征管的企業投資比例低于地方稅務局征管的企業投資比例的,由企業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征收管理;凡國家稅務局征管的企業和地方稅務局征管的企業投資比例相等的,由企業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征收管理;凡企業權益性投資者全部是自然人的,由企業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征收管理”;
.整合后的煤礦企業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有關規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設立登記,注冊為分支機構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新增企業所得稅征管范圍問題的通知》(國稅發〔〕號)二條二款的相關規定,起新設立的分支機構,“其企業所得稅的征管部門應與總機構企業所得稅征管部門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