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因材施教,發揮學生的特長和個性,加大優秀學生的培養力度,根據《沈陽工業大學大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轉專業的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未出現任何違紀現象。
2.身體健康,符合相關專業的身體要求。
3.第一學年培養方案中必修課成績全部合格,平均績點列本專業前5%。
二、轉專業的時間和程序
1.轉專業的時間。學生轉專業原則上在第二學年初進行。
2.公布計劃。各學院填寫并上報教務處“學院接收轉專業學生計劃表”。各學院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規定對申請轉入學生的考核方式和程序等。教務處對學院接收轉專業計劃名額進行審核匯總,報主管校長審批同意后,公布各專業的計劃名額及考核程序。
3.學生申請。學生填寫“沈陽工業大學優秀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各學院審核并公布符合轉出條件的學生名單,并將匯總表和學生相關申請材料報教務處。
4.考核辦法。由擬轉入的專業所在學院組織考核。各學院成立轉專業領導小組,并組織考核小組對申請轉入學生進行考核。
5.公布結果。學院將具有轉入專業資格的學生名單報教務處,教務處公示并審批擬轉專業學生名單。
7.學籍變更。教務處統一辦理學生轉入新專業學籍變更手續。
三、轉專業相關要求
1.轉入轉出學生人數控制在專業總人數5%以內。
2. 申請轉專業學生只能申報一個專業志愿。
3、招生不在同一批次的專業不能互轉。
4.文科理科專業不能互轉。
5.體育特招生、藝術類、國防生等屬特殊類型招生的學生不得轉專業。
6. 學生的平均成績績點以“一考”成績計算。
7.成績平均績點排序前5%的學生如放棄轉專業資格,后面的學生不可以遞補。
8.批準轉專業的學生,除第一學年外,其余各學年均執行轉入專業的培養計劃。轉專業學生所修原專業的課程若與新轉入專業培養計劃相距較大,轉入專業的學院確定是否要求補修相關課程。
9.轉專業學生學費按轉入專業年級學費標準執行。
10.學生在校期間只能申請一次學業優秀轉專業。
本規定自2013級起執行,遼陽校區參照執行。文件解釋權在教務處。
二?一五年九月一日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