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80年代初那會兒,所有的人,都小心地捧著手中那個鐵飯碗,卻有一個年輕人,好好的文工團工作不要,心愛姑娘的約會他失約,只為一個外人看來多少有點不著邊際的目標——找野人。
也并非完全盲目,因為他曾親眼見過野人。他所在文工團是林區文工團,他所在林區是神農架林區。
自從不期而遇,他就有了使命感:為什么別人遇不上偏偏讓我遇上?這是不是一種緣分,一種召喚?
他常常孤身一人,在山里過。
那些喀斯特地貌組成的石林地帶,巖石像鋸齒一樣嶙峋,他砍一堆箭竹,在山崖根下筑起一個睡窩,夜晚,高空寒流匯合林濤呼嘯,像鬼哭狼嚎,他在小小的野人窩里,燃起一小堆救命的篝火……第二天早上,化雪燒一壺開水,咬幾塊牛肉干,吃兩片壓縮餅干,出發,尋找野人。
從深山回到人間,沒有一個人認識他了,在與世隔絕的深山中,他臉上的皮脫掉好幾層,黑得像鍋底,披頭散發。沒找到野人,自己倒成了野人。
再講一個90歲的老人。少年逢兵荒馬亂,餓著肚子躺在公園椅子上,有人過來問小鬼當兵去不去?去,有飯吃就去!
中年逢運動多多,上有老下有小,捧一只尋常飯碗,兢兢業業,不敢有半點想入非非。如果不是那么長壽,基本就是個隨遇而安的人。
卻在活過一個甲子之后,另起爐灶,埋頭研究洛書20多年,包括專家教授在內,誰也看不懂這老頭在搞什么玄之又玄的東西,就連請人指教也難。終日神游八極,超然物外。入迷的程度,絲毫不亞于找野人的年輕人。
這兩位,他們的追求都是有成績的,否則我也不會知道他們,區別在于,一個是放下一切去追求,一個是先把小日子過妥了再去追求,后者似乎更能為大多數人接受吧。
所以本質的區別在于,后者設立一個目標,只是為了不甘心,為了生命更豐富;而前者,即使終其一生都難以企及,也要追隨而去,他從一開始,就是為那個目標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