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注意事項
1、申請書應用鋼筆或毛筆書寫。
2、仲裁請求事項應當明確、具體。
3、事實和理由部分空格不夠用時,可用同樣大小紙張續加中頁。
4、申請書副本份數,應按被申請人數提交。
5、證據目錄需說明證據的名稱、證明內容和證據來源;提供證人的,說胡證人的姓名和住所。
如:
申請人:王某, 女 ,漢族 1982年3月11日生 住址 : 沈陽市和平區十四緯路工學巷13- 722 系沈陽某房地產有限公司員工
被申請人:沈陽某房地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沈河區北站路146號
申請事項
一 .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18000元人民幣.
二. 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20000元
三 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26000元( 2008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05年3月8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 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 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 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 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 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并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 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 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 同時,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 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并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2008年1月至今)
此致
沈陽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