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材料,我們可以歸納為三類不同的人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類、申訴人是員工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仲裁申訴登記表;
(2)申訴書(詳細陳述申訴理由和要求,一式兩份或按被訴人人數提供);
(3)申訴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并提交《授權委托書》,注明委托事項,同時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 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復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托人簽訂的不收費代理協議書,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間的關系的法律資料;
(5)被訴人工商注冊信息資料;
(6)申訴人與被訴人存在的證明材料; (證明材料包括:、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 關系通知或證書等。申訴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審核后退回原件;
(7)《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第二類、申訴人屬集體爭議的,請提交如下材料: 除提交第一類(1)至(7)項資料外,申訴人需推薦3或5名員工代表,并提交員工代表名單以及全體員工簽名表,其中屬欠薪的集體爭議案件,申訴人還需提交 用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的人員名單和拖欠余額表。
第三類、申訴人是用人單位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被訴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2)申訴人與被訴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與第一類第(6)項要求相同);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注明委托事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6)《提交證明材料清單》(一式兩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