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下列勞動爭議】
第一、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勞動爭議;
第二、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
第三、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第四、因認定無效勞動合同、特定條件下訂立勞動合同、職工流動、用人單位裁減人員、經濟補償和賠償發生的勞動爭議;
第五、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依照本條例處理的其他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下列勞動爭議】
第一、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勞動爭議;
第二、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
第三、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第四、因認定無效勞動合同、特定條件下訂立勞動合同、職工流動、用人單位裁減人員、經濟補償和賠償發生的勞動爭議;
第五、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依照本條例處理的其他勞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