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4—7題。
孫永,字曼叔,世為趙人,徙長社。年十歲而孤,祖給事中沖,列為子行,蔭將作監主簿,肄業西學,群試常第一。沖戒之曰:“洛陽英雋所萃,汝年少,不宜多上人。”自是不復試。沖卒,喪除,復列為孫,換試銜,擢進士第,調襄城尉、宜城令,至太常博士。御史中丞賈黯薦為御史,以母老不就。韓琦讀其詩,嘆譽之,引為諸王府侍讀。
加龍圖閣直學士、知秦州。王韶以布衣入幕府,建取熙河策,永折之曰:“邊陲方安靜,無故騷動,恐變生不測。”會新筑劉家堡失利,眾請戮偏裨以塞責。永曰:“居敵必爭之地,軍孤援絕,兵法所謂不得而守者也。尤人以自免,于我安乎?”竟用是降天章閣待制、知和州。
時倉法峻密,庾吏受百錢,則黥為卒,府吏亦如之。神宗問:“此法既下,吏尚為奸乎?”對曰:“強盜罪死,犯者猶眾,況配隸邪?使人畏法而不革心,雖在府吏,臣亦不敢必其無犯也。”議復肉刑,事下永。永奏曰:“刻人肌膚,深害仁政,漢文帝所不忍,陛下忍之乎?”神宗曰:“事固未決,待卿始定耳。”不果行。
入判將作,進端明殿學士。病不能朝,神宗遣上醫調視,六命近侍問安否,至虛樞密位以待。辭去益力,提舉崇福宮。逾年,起知陳州,徙潁昌。永裕起陵,許、汝當運粟數十萬斛于陵下,調民牛數萬,永請而免。元祐元年,遷吏部,又屬疾,改資政殿學士兼侍讀,提舉中太一宮,未拜而卒,年六十八。贈銀青光祿大夫,賻金帛二千,謚曰康簡。
永外和內勁論議常持平不求詭異事或悖于理雖逼以勢亦不為屈未嘗以矯亢形于色辭與人交終身無怨仇。范純仁、蘇頌皆稱之為國器。(節選自《宋史•孫永傳》)
4.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永外和內勁/論議常持平/不求詭異/事或悖于理/雖逼以勢/亦不為屈/未嘗以矯亢形于色辭/與人交/終身無怨仇
B.永外和內勁/論議常持平/不求詭異事/或悖于理/雖逼以勢/亦不為屈/未嘗以矯亢形于色辭/與人交/終身無怨仇
C.永外和內勁/論議常持平/不求詭異事/或悖于理/雖逼以勢/亦不為屈/未嘗以矯亢形/于色辭與人交/終身無怨仇
D.永外和內勁/論議常持平/不求詭異/事或悖于理/雖逼以勢亦不為屈/未嘗以矯亢形于色辭/與人交終身/無怨仇
5.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擢進士第”意為考中進士,其中的“擢”有提拔,拔選意,往往指提升官職。與“擢”意思相同的還有“陟”“拜”“除”等詞。
B.“則黥為卒”中的“黥”是古代的一種刑法,又稱“墨刑”。一般是用刀刺刻犯人的面額,再用墨涂在刀傷創口上,使其永不褪色,適用于較輕的罪犯。
C.“眾請戮偏裨以塞責”中的“偏裨”指偏將,裨將,是將佐的通稱。古代佐助大將的將領稱偏裨,亦稱副將。
D.“贈銀青光祿大夫”中的“贈”是古代朝廷為表彰已死大臣的功績,追授給死者的一種官職或稱號,也稱追贈;其余還有贈官、贈典、增謚等。
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孫永在小學進修學業,考試常常取得第一名,祖父告誡他要謙遜,他從此不再參加此類考試,直到祖父去世,服喪完畢,更換了考試名銜,考中進士。
B.孫永被加任龍圖閣直學士、知秦州,他反對王韶提出的攻取熙河的計策,后來因為新修的劉家堡失守被降為天章閣待制、知和州。
C.孫永不贊同黥面等肉刑,他認為刻壞人的肌膚,只會對仁政有很深的損害,漢文帝在位時都不忍心這樣做,皇帝聽從了他的建議。
D.孫永對朝政大事常持論公平,頗受神宗看重。他病重不能上朝,神宗派遣最高明的醫生前去調治,又六次命身邊侍從去問安,并到樞密院虛席等待。范存仁和蘇頌都稱贊他有治國之才。
7.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居敵必爭之地,軍孤援絕,兵法所謂不得而守者也。尤人以自免,于我安乎?(5分)
(2)強盜罪死,犯者猶眾,況配隸邪?使人畏法而不革心,雖在府吏,臣亦不敢必其無犯也。(5分)
答案:
4.A(3分)
5.A(“拜 ”和“除”是“授予官職”的意思,無提升之意)(3分)
6. D(“神宗到樞密院虛席等待”理解錯誤) (3分)
7.(1)處在敵人必爭之地,軍隊孤立無援,這是兵法所說的不能守。歸罪別人來免除自己的責任,對我來說能心安嗎?(居,處在,1分;判斷句,1分;尤,歸罪,1
分;句意2分)
(2)雖然有強盜罪刑的人要判死刑,但仍然還有很多人愿意當強盜,何況發配為奴隸
呢?要使人畏懼法令卻不革除私心,即使是府史,也不敢保證他們以后不再
犯法。”(猶,仍然,1分;革,革除,改變,1分;雖,即使,1分;句意,2分)
【參考譯文】
孫永,字曼叔,世世代代都是趙地人,遷到長社居住。十歲時就失去了父親,成為孤兒。祖父孫沖任給事中,孫永被列為兒子這一輩分,受蔭庇任將作監主簿,在小學修習課業時,考試常常取得第一名。他的祖父孫沖告誡他說:“洛陽是個英才薈萃的地方,你年齡小,不應經常在他人之上。”從此他不再參加考試。祖父孫沖去世,服喪完畢,又列為孫輩,更換了考試名銜,考中進士,調任襄城尉、宜城令,官至太常博士。御史中丞賈黯推薦他做御史,他以母親年老為由沒有去就任。韓琦讀了他的詩,贊嘆稱譽他,引薦他做了諸王府的侍讀。
后來,孫永被加任龍圖閣直學士,出任秦州知州。王韶以平民的身份進入他的幕府,提出了攻取熙河的計策,孫永當面反駁他說:“如今邊疆剛剛安靜,無緣無故去騷擾,恐怕會生出難以預料的事端。”恰好剛修筑的劉家堡失守,眾人請求殺了偏將來推卸責任。孫永說:“處在敵人必爭之地,軍隊孤立無援,這是兵法上所說的不能夠防守的情形。責怪別人來免除自己的過錯,對我們來說能心安嗎?”孫永最終因這件事被降為天章閣待制、和州知府。
當時倉法(關于管理糧倉的法令)很嚴厲周密,管糧倉的小官貪污一點錢就被黥刑貶為士兵,府吏也是如此。神宗問到:“這法規制定下去之www.qiantimeigw.com/轉載請保留后,官吏們還有人敢做違法的事嗎?”孫永回答說:“雖然有強盜罪刑的人要判死刑,但仍然還有很多人愿意當強盜,何況發配為奴隸呢?要使人畏懼法令卻不革除私心,即使是府吏,也不敢保證他們以后不再犯法。”朝廷又商議要使用肉刑,把這事交給孫永辦理。孫永上奏說:“刻壞人的肌膚,這是深深損害仁政,漢文帝都不忍心這樣做,難道陛下您忍心這樣做嗎?”神宗說:“事情本來就還沒有決定,只想等你來才決定。”最終沒有實行。
入朝任判將作,進升端明殿學士。生病不能上朝,神宗派最好的醫生前去調治,又六次下令身邊侍從去問安,甚至空著樞密吏官位來等他。孫永更力爭辭去官職,但皇帝還是提拔他擔任崇福宮。過了一年,起任陳州知府,后調任潁昌知府。建造永裕陵時,許、汝兩地應當運送幾十萬斛糧食到陵下,征調數萬百姓耕牛,因為孫永請求而被免去。元祐元年,遷任吏部官員,由于又適逢生病,改任資政殿學士兼任侍讀,后來又被提拔任中太一宮,還沒任職就死了,享年六十八歲。被追贈為青光祿大夫,賜給金帛二千,謚號為康簡。
孫永外表溫和內心剛勁,常公平議論朝政大事,不弄虛作假,一些事有的違背常理,即使用權勢來威逼他,他也不會屈從。在做人做事中不曾把驕橫、高傲表現在臉色和言辭上,與人交往中,終身都沒有與人結怨。范存仁、蘇頌都稱贊他有治國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