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空題(每空1分,共20分)
1、工會是職工自愿結合的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
2、(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是工會的基本職責,是企業工會工作的重點。
3、工會通過(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協調勞動關系,維護企業職工勞動權益。
4、工會勞動保護工作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群防群治,防治結合)。
5、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有會員(25)人以上的,應當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
6、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商,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企事業職工)與(用人單位)訂立。
7、工會組織根據自己的性質和特點,為確保勞動者在(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發動勞動者積極參與(各項勞動保護監督檢查)活動,就叫工會勞動保護工作。
8、《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
9、公司工會2010年提出了“1133” 的工作思路,即:堅持一個中心?(促進企業發展),突出一個重點?(調動、提升職工積極性),推進三項工作?(職工建功立業、民主管理、送溫暖),抓好三支隊伍?(專職工會干部、兼職工會干部、工會積極分子)。
10、工會信息報送的“八字原則”是( 及時、準確、真實、合拍)。
二、簡答題(每題5分,共50分)
1、簡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和設立方式。
答:(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二)發起人認繳和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三)股份發行及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四)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經創立大會通過;(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六)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2、簡述《公司法》對工會組織的相關規定。
答:(一)公司職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組織工會,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二)公司應當為本公司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三)公司工會代表職工就職工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福利、保險和勞動安全衛生等事項依法與公司簽訂集體合同。(四)公司依照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實行民主管理。(五)公司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3、簡述《公司法》關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的職權。
答:(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四)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4、簡述《公司法》對職工董事和職工監事的產生和名額的規定。答: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其他兩個以上的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也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5、簡述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主要條件。
答: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主要條件有:(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6、 企業依法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哪些人員?
答:企業依法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的人員有:(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7、不能實施勞務派遣的工作崗位有哪些?
答: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除此之外的崗位不能實施勞務派遣。
8、簡述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的兩種方式。
答: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
9、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分別是指哪“三方”?
答: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機制是指國家(以政府勞動行政部門為代表)、職工(以工會組織為代表)和企業(以企業組織為代表)三方。
10、簡述勞動爭議調解應當遵循的原則。
答:勞動爭議調解應當遵循的原則有:(一)自愿原則;(二)依法據實原則;(三)及時原則;(四)平等原則;(五)民主協商原則;(六)尊重當事人申請仲裁和訴訟的權利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