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僅供參考,2015年4月22日起,烏魯木齊正式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調整為50萬元;購買新房用公積金貸款的首套房和二套房首付比例都為20%,第三次貸款不予受理;恢復異地購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昨日,記者從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據國家和自治區相關文件的要求,首府正式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調整的政策有: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調整為50萬元;恢復于2013年11月15日暫停的職工異地購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恢復于2013年11月15日暫停的職工商業貸款置換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在關于首套房的認定方面,職工首次貸款購買住房或首次貸款本息全部歸還后再次貸款,可按首套住房辦理,取消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50%的限制和利率上浮10%的規定。
如果職工首次購買住房貸款額度未達到本人最高貸款額度,首次貸款雖然未還清,仍可申請第二次貸款,但兩次貸款額度之和不得超過本人最高貸款額度。
市民張新成說:“這些政策調整對我們來說是特別好的消息,比如小房換大房,以前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得按50%的首付比例,一套100多平米的房子總價得70萬,用公積金貸款首付就得35萬,現在政策調整了,首付就14萬,壓力小多了!
用住房公積金第三次貸款則不予受理,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解釋,根據國家之前的規定,一個家庭(含單身)只能使用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用于購買普通自住住房,家庭其中一人和配偶無論婚前或婚后曾經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兩人合計使用次數或一人使用次數已達到兩次使用標準的,第三次貸款不予受理。
租房提取公積金條件放寬
每月提取額度不超過1500元
昨日起,在烏魯木齊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如果您與配偶在烏市無住房一直租房,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通過市場租賃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額度不超過1500元。
昨日,記者從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首府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將進一步放寬。符合條件的繳存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只能就一套租賃住房提出提取申請,每年可申請一次。
租賃公租房(廉租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所提款項轉入提取人銀行借記卡;通過市場租賃住房的,一套住房每次可申請提取不超過一年的應付租金,租金支付提取標準上限為每月1500元,低于此標準的,租金按實際支出提取。
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出具房產信息查詢結果證明的,房地產管理部門不收取費用。
對偽造合同、出具虛假證明、編造虛假租賃等騙提套取行為的,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向職工工作單位通報,追回騙提套取資金,取消該職工5年內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格。
●本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婚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房屋管理單位出具的租金繳納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提取人銀行借記卡復印件。
●本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婚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職工提供單身證明原件);
●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加蓋社區印章);
●公積金繳存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原件;
●提取人銀行借記卡復印件。
買房可提取父母、子女公積金
從現在起,首府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購買住房可同時申請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首付款。
得知買房也可提取父母住房公積金時,在南湖一家事業單位上班的吳欣說:“我現在都是跟父母一起住,想買房,但工作才3年,公積金也沒多少,如果能提取父母的公積金,首付款就夠了! 如果購房市民沒有繳納住房公積金,則不能申請提取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
符合條件的繳存職工在申請提取時,除提供正常所需資料外,還需出具提取人與購房人關系證明。異地繳存職工還需要出具繳存地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本報記者王媛媛)
可提取公積金交物業費
烏魯木齊市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上年最低工資且需要支付自有住房物業管理費的繳存職工,可以提取公積金用以繳納物業費。
一套住房每次申請可提取不超過上年應付物業管理費用,每年可申請一次。
申請支付物業管理費所需材料包括:1.本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婚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職工提供單身證明原件);3.戶籍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4.房屋權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新建商品房未辦理房屋權屬證明的,應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5.物業管理收費票據原件及復印件;6.收入證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