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社會學家布爾迪厄建構的文化再生產理論屬于宏觀教育社會學層次,在多個人文社會學科領域發揮著重要的影響。在他看來,教育是文化再生產與社會再生產的工具與手段。但文化再生產的發生不是由單一的學校教育系統造成的,而是包括家庭、社會及教育系統三位一體共同作用的結果。學校只是文化再生產的“轉換器”,學校通過教育對社會結構進行復制,然后將“教育產品”(學生)輸入社會。
如果說文化再生產成于教育系統,則始于家庭。布爾迪厄認為,形成文化再生產需要經過兩個階段才能完成。這兩個階段即是受教育者的早期社會化過程階段和學校教育階段。文化再生產理論把對受教育者的研究時段向前追溯到了受教育者的出生到入學前這一時段,提出了個體早期社會化這一觀點。布爾迪厄堅定地認為,早期社會化是文化再生產理論的邏輯起點。
從根本上說,布爾迪厄的文化再生產理論具有濃厚的問題導向意識,其要回答的是個體在社會結構中的位置到底是由獲致性因素還是由先賦性因素所決定的這個問題。先賦性因素強調家庭出身的客觀影響因子,主要包括父母的職業、教育水平和社會地位等;而獲致性因素則強調主體后天的主觀影響因子,主要是個人的能力及努力。先賦性因素主要包括家庭的經濟資本與社會資本,而獲致性因素則體現為個體后天所獲的文化資本。從社會結構與階層流動來看,獲致性因素是多樣化的,但主要指的是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