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國務院出臺《關于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據媒體報道,目前遼寧、內蒙古、甘肅、云南、江西等省份出臺了實施意見,20多個省份的實施意見文件已進入征求意見或審議階段,近期將陸續出臺。
總體來看,各地結合實際,確定了實現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的目標和具體措施。比如,遼寧省提出要著力解決“鄉村弱”和“城鎮擠”問題,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到2020年全部消除56人以上“大班額”;內蒙古自治區提出認真組織實施“十三五”時期義務教育學校建設項目,全面消除住宿“大通鋪”、食堂土灶、火爐取暖和旱廁;云南省提出重點加強鄉村中小學信息化硬件基礎設施建設,到2018年,鄉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生均計算機占有量全部達到國家和省定標準,10兆以上寬帶接入比例達到100%。
但深入分析不難發現,這些舉措中強調硬件指標的多,而在軟件建設尤其是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方面,“實招”和“硬招”卻不多。對于農村地區學校來說,解決硬件建設的差距是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的第一步。但縮小城鄉差距,最重要的是教師隊伍建設。就算校舍條件改善了,如果依舊沒有優秀教師到鄉村任教,交互式電子白板等硬件設備就只是擺設。我國鄉村義務教育發展目前主要受困于鄉村教師匱乏,鄉村教育的這塊短板必須發力補齊。各地在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建設時,應該重點關注、解決鄉村教師的待遇問題。
遺憾的是,目前各地的突破性做法并不多,主要原因在于,要做到大幅提高鄉村教師待遇,縣級財政很難統籌到位,省級財政又不想背這個“鍋”。對此,應立足于加大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強化省級財政統籌,建立新的保障機制。2015年,我國出臺規定要求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統一標準,然而這只是統一了生均公用經費標準,解決了學校日常運行經費問題,義務教育經費的“大頭”教師的待遇仍未得以統一,很多地方仍由地方政府出資。這就導致各地教師待遇出現因地方財政實力差異而不同的狀況,進而影響義務教育均衡的整體推進。
從發達國家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的經驗看,義務教育經費要么由中央財政保障,要么由省(州)財政保障,由此才能實現全國、省(州)范圍內的均衡。我國要實現的義務教育均衡目標,絕對不應滿足于縣域內的均衡,必須是全省和全國范圍內的均衡,這一切都亟須改革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值得注意的是,在單由縣市財政保障地方義務教育經費的語境下,地方政府執行的“均衡”可能會和上級政府與公眾所理解的“均衡”有所不同。比如,對于生源較少的鄉村學校,地方政府可能會出于節省辦學資金的考慮,采取低水平維持的方式辦學,直到讓其“自然”消失,而國家要求的“均衡”則是保留、辦好鄉村學校基礎上的均衡。這并不是杞人憂天。2017年全國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15年我國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比上年減少1.11萬所,個中原因值得深究。
縣域內的義務教育均衡,一定是在保持學校科學合理布局基礎上的均衡。從理論上講,一個鎮只辦一所小學,每個小學班額不超過56人,這樣的均衡也是均衡,但與每個鄉村都有村小所達到的均衡是不一樣的。要實現這一點,就必須解決兩大問題。一是加強省級財政對義務教育的統籌,二是推進教育的民主管理,在鄉村地區有必要成立鄉村教育委員會,由縣市政府官員、人大代表、鄉村學校領導、村民代表、家長代表和教師代表共同組成,負責鄉村學校撤并、預算等多項重大戰略決策,確保鄉村辦學健康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