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下發《關于規范校園評先選優網絡投票活動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門及部屬高校明確界定校園網絡投票活動的內容范圍,堅持“非必要不舉辦”原則,按照相關活動是否具有法理依據、是否有利于學校事業發展、是否有利于學生健康成長的標準,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強對教育系統有關部門、單位、學生社團、個人開展類似活動的教育引導,抵制低俗化、娛樂化、商業化傾向。
《通知》說,近年來,部分地方和學校將網絡人氣投票作為開展各類評先選優活動的重要手段,廣泛動員廣大師生和家長通過微信朋友圈等網絡平臺拉票投票。類似活動在少數地方和高校呈現泛濫趨勢,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師生工作、學習精力,影響了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通知》要求,切實加強校園網絡投票活動的規范管理,要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和誰主辦誰負責的基本原則,加強對校園評先選優網絡投票活動的管理。科學評估校園網絡投票活動的結果應用,要研判評估網絡投票對于校園評先選優的價值和影響,堅持“不唯票、只唯實”,綜合運用材料審核、陳述答辯、專家評議等多種方式,全面客觀地開展先進典型培養和選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