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聯合下發《關于印發<郴州市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方案》),全面推行郴州市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將為廣大教師帶來5大改革紅利。
紅利1:打通職業發展通道,小學教師也能當教授
《方案》明確,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制度,將原來獨立的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并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在中小學設置正高級教師職稱(職務),打通教師職業發展通道,小學(幼兒園)教師也能評教授級職稱(職務)。
紅利2:評價標準更公平,向農村和邊遠地區教師傾斜
《方案》根據省、市頒布的“鄉村教師支持計劃”明確提出,修訂評價標準,向農村和邊遠地區教師傾斜。明確“在鄉村學校任教(含城鎮學校教師交流、支教)3年以上、經考核表現突出并符合具體評價標準條件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適當調整鄉鎮及以下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中級增加5個百分點,高級增加3個百分點,重點用于解決在鄉村學校工作滿20年和30年,目前分別還是初級、中級職稱、符合評審條件與標準的鄉村學校教師。”這對農村和邊遠地區教師無疑是一項重大福利。
紅利3:評價標準更多元,論文不是硬杠杠
《方案》明確,完善評價標準,注重師德、實績、教育教學和實踐經歷,切實改變過分強調論文、學歷傾向。教師們不再僅因為論文而被拒之“職稱評審”門檻之外;不再僅因為論文而望職稱興嘆。
紅利4:評審過程更公平,教學更能出成果
《方案》明確,建立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評價機制,并公示結果,接受監督。同行評價淡化行政部門的作用,這將有效遏制學校領導、上級行政部門說了算的不良傾向,一線教師最受益。
紅利5:評審聘用相結合,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方案》明確,改革要“實現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銜接”,堅持職稱評審與崗位聘用相結合,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這將徹底改變有職稱(職務)資格而無崗位的無奈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