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0日從江西省政府獲悉,自今年秋季新學年起,江西省實施新的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根據新標準,每生每學年平均學費水平在現行標準基礎上略有提高。江西省同時要求各高校認真落實針對困難學生的各類資助政策,確保“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輟學”。
江西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聯合出臺的《全省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調整方案》明確,對學費標準上調的高校,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對學費標準下調的高校,新生老生均執行調整后的學費標準。
此次學費調整范圍是全省所有公辦普通高等學校的本專科,對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高校的本科學費給予一定的上浮比例。較現行學費標準,此次學費調整有升有降。根據新標準,江西省平均學費水平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比現行的3910元提高了2.3%。從學校情況來看,南昌航空大學、江西科技師范大學、南昌工程學院平均學費均下降13.7%,江西師范大學平均學費下降5.9%。
調整方案將專業分為文科(文史哲)、文科(經管法外)、理工(Ⅰ)、理工(Ⅱ)體育、醫學、藝術、農林等七類,這七類每生每年本科學費分別為3880元、3880元、4120元、4350元、4350元、3410元、8000元。專科學校學費參照本科學費及各個專業學費標準標準下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