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不端行為,將如何處理?教育部官方網站13日發布的《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征求意見稿)》給出了答案——高等學校應當根據學術委員會的認定結論和處理建議,結合行為性質和情節輕重,依職權和規定程序對學術不端行為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或提出處理建議:通報批評;終止或者撤銷相關的科研項目,撤銷學術獎勵、榮譽稱號,并在一定期限內取消申請資格;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行政職務;開除或解聘。
征求意見稿指出,學術不端行為包括剽竊、抄襲他人學術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偽造科研數據、資料、文獻、注釋,或者捏造事實、編造虛假研究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