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地產稅法側重于保有環節的征稅,對遏制以往房地產市場的過度投機行為可能發揮相當重要的作用。因為其將抬高持有成本,拉低收益預期,從而讓過去那種“一窩蜂”殺進樓市的炒房者多些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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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劉修文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記者會上回應了房地產稅的立法與改革情況。他介紹,房地產稅法由預算工作委員會和財政部牽頭研究。調整后的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已經將房地產稅法列入了第一類的立法項目。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的立法工作計劃,將房地產稅法列入為預備項目。
去年,房地產市場持續低迷,去庫存壓力很大,一些地方陸續取消了諸如限購、限貸等措施。按照三中會議精神,以市場調控和稅收法定來替代行政調控,是促進房地產健康穩定發展的重要手段。
從劉修文的回答中,可以看到在房地產稅立法方面,加快稅改步伐的態度是相當明確的,但由于房地產作為國家支柱產業,需要考量的環節和方面還有很多,因此在操作上還是較為審慎,需要適時推進。
房地產稅法正式進入今年人大立法規劃,無疑使房地產稅收法定進程大提速。當然,該法最終征收與落實還需要經過較長的時間。房地產稅是一個備受公眾關注的新稅種,征收的時間和方法等問題還有待進一步明確。
劉修文用12個字概括此前在上海(樓盤)、重慶(樓盤)試點的房產稅改革:“細致扎實、運行平穩、成效明顯”。他表示,兩地改革試點是探索對個人住房在保有環節征稅的寶貴經驗,是符合房地產稅制改革總體方向的,同時也為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加快房地產稅立法的要求并適時推進改革打下堅實的實踐基礎。
按照以上說法,房地產稅改革路徑的大框架似乎已有初形。比如這個新稅種設計上或有個前提,即房地產相關稅負總體上不會很變化。房地產稅法改革或將更多地指向提高個人住房的保有環節稅負,對房地產建設以及交易環節相關稅費負擔則可能會有所降低。其實這也是滬渝兩地試點的經驗,未來是不是能納入立法規劃,值得觀察。
如果房地產稅法側重于保有環節的征稅,對遏制以往房地產市場的過度投機行為可能發揮相當重要的作用。因為其將抬高持有成本,拉低收益預期,從而讓過去那種“一窩蜂”殺進樓市的炒房者多些思量。此外,房地產稅法是否能更好地解決諸如土地財政、土地金融等問題也是個問題。
改革房地產稅制將涉及調整中央與地方間財政關系,需要建立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未來房地產稅收入如何通過綜合考慮,合理調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尤其在緩解地方土地財政依賴方面,應該會有足夠考量。還有,房地產稅收法定后,如何通過稅收的征收來調節收入分配差距也是個重要關注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