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北京市控煙協會2日發布《北京市無煙學校參考標準(試行)》,兩個版本分別適用于“未成年人”和“普通高等院校”,并同時發布“北京市中小學校控煙環境調查”結果。
“未成年人”版的無煙學校標準,適用于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和專門的未成年人活動場所,要求校園內(包括所有建筑物內,操場等室外區域)無人吸煙,校園內無煙蒂、無吸煙者;校園內不設置吸煙點,不擺放煙具,禁止煙草廣告和變相煙草廣告,禁止出售煙草制品;掌握學校大門周邊100米內的煙草銷售情況,并有采取措施的記錄。
當日,在北京市陳經綸中學發布的“北京市中小學校控煙環境調查”,于今年4月至5月進行,覆蓋1736所各級各類中小學校,問卷有效率95.3%。
調查結果顯示,588所(超過1/3)中小學校園周邊100米范圍內存在煙草售賣點,其中70.1%的售煙點為雜貨店或便利店。在校園周邊售煙點中,79.1%未在醒目位置設置“吸煙有害健康”的標識,72.9%未在醒目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售賣煙草”的標識,80%的售煙點未拒絕未成年人購買煙草。
《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中明確規定,“禁止煙草制品銷售者在幼兒園、中小學校、少年宮及其周邊100米內銷售煙草制品”。北京市愛衛辦主任劉澤軍指出,校園周邊煙草銷售點的存在,使得青少年容易獲得煙草制品,是造成青少年吸煙的重要影響因素之一。
在學校控煙政策方面,調查顯示,89.5%的中小學校在校規中明確規定“全面禁煙”,即“任何人(包括外來人員)不能在學校任何區域吸煙”;8.8%的中小學校規定在指定吸煙區吸煙;16所學校規定“可在室外吸煙”,另有12所學校無專門的規定或不清楚。
此外,調查還指出,中小學男性教職員工吸煙率為33.7%;16.3%的學校存在教職員工校園內吸煙現象。
中國控煙協會會長許桂華指出,調查表明,北京郊區縣中學生的吸煙現象較城六區普遍,職高學生的吸煙現象較普通中小學生嚴重,針對女性的營銷和變相煙草廣告不容忽視。建議學校在開展傳統控煙教育的同時,幫助女生識破和抵制針對女性的煙草營銷和變相煙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