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小學校園里發生了兩起教學設備傷人的安全事故:一起是重慶市某高中籃球架突然倒塌,一位打籃球的學生被砸中,不治身亡;另一起是湖南省某小學教室里的電視機意外跌落,一位小學生被砸成重傷,不治身亡。
這些教學設備傷人的安全事故并非“天災”,幾乎都是學校粗放式管理所致。如果管理更精細,事故或許可以避免。而教學設備傷了人,學校應當警醒。那么,為防止此類事件再度發生,學校應當采取哪些舉措呢?
首先,用專人管理替代多人管理。有的學校對安全工作非常重視,安排多處室、多人——一般是由總務處、政教處、教務處聯合管理教學設備,因為多處室、多人管理,保險系數高。一個處室缺位,另兩個處室可以補位,所謂相互補臺,好戲連臺。這是理想狀態,但也容易出現“雞多不下蛋,人多瞎搗亂”。為了避免這種現象,可以嘗試一個處室、一個人負責管理,即專人管理。專人管理可能沒人補位,但缺位的可能性更小,保險系數更高,管理效果更好。
其次,用定期排查替代經常檢查。關于教學設備的安全隱患排查,或許各學校都有明確規定,但許多學校規定的“經常對教學設備安全隱患進行排查”,看似次數多、頻率高,但由于沒有具體的排查時間表和路線圖,因此彈性大、隨意性大。對此,學校要建立教學設備定期排查制度,明確排查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按時按要求排查。
除了定期檢查,還要定期維護。許多學校建立了教學設備安全檢查制度,但有的學校流于形式,檢查只是走馬觀花,如此檢查怎能發現安全隱患?只有定期維護或維修,才能有效保證教學設備的安全,才能避免發生教學設備傷人的安全事故。一顆螺絲的松動便是一個安全隱患,但由于隱蔽性強,不易被發現,走馬觀花式的檢查很少能發現這些可能釀成大禍的小隱患,只有精心維護或維修才能消除。體育設施置身戶外,容易銹蝕或松動,更需要定期維護或維修。
許多學校能意識到教學設備安全的重要性,但有的學校警惕過度,因噎廢食,把體育設施從戶外搬進室內,封存起來;也有的學校把實驗室的門鎖起來,謝絕學生到實驗室。這些做法不可取,也不應該。其實,如果學校管理由粗放式變為精細”,教學設備設施傷人的安全事故則完全可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