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九江學院,可是專業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九江學院的招生專業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九江學院重點優勢專業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九江學院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九江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可供2017年招生簡章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學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學校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校基本情況
(一)院校全稱:九江學院
(二)國標代碼:11843
(三)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院校
(四)注冊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前進東路551號
,郵政編碼:332005
(五)主管部門:江西省教育廳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校成立由校長和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主管學校的招生工作。
第五條
學校招生與就業處具體負責組織和實施招生方面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六條
根據社會需求及學校學科專業布局,制定我校2017年招生計劃,經教育部核準,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向考生公布,同時還將通過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七條
根據教育部要求,我校2017年本科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專科不設置預留計劃。預留計劃主要安排在生源人數多、質量好的省(市、自治區)使用。錄取過程中,預留計劃須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八條
收費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全省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調整方案的通知》(贛府廳字〔2016〕51號)及其它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校下發的2017年新生入學須知。如政府對當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準為準。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條
對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錄取政策執行。
第十一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相關政策。所有進檔考生在錄取專業時,根據考生填報我校各專業志愿情況,嚴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則錄取第二專業志愿,由此類推。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若服從專業調劑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在江蘇省采用“先分數后等級”錄取規則,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數級差不作要求。
第十四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專業考試成績合格且達到當地規定的相應層次文化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上者,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分同分者按英語、語文、數學高考成績順序擇優錄取),并確定考生錄取專業。若生源地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門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考生體育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當地控制分數線,我校根據考生志愿按體育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分同分者按英語、數學、語文高考成績順序擇優錄取),并確定考生錄取專業。若生源地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門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除英語類、中英合作辦學類專業僅招英語語種考生外,其它專業外語語種要求不作規定。
第十七條
我校所有專業無加試要求,英語、商務英語、英語教育專業需口試成績。
第十八條 各專業錄取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第十九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指導意見》執行。播音與主持藝術、空中乘務專業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一)本科藝術類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要求:無發音器官疾病;一般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二)專科普通類專業空中乘務專業要求:女生身高160-175cm,男生身高172-184cm;眼球無變形,無色盲、色弱、斜眼,矯正視力1.0以上;面部、頸部、手部無明顯疤痕,無久治不愈的皮膚病;口齒清楚,發音標準,聽力不低于5米;無精神病史及癲癇病史,肝功能正常,無腎炎、傳染病及各類慢性疾病;符合空乘體檢標準。
第五章
錄取與入學
第二十條
被我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由學校招生與就業處直接向考生郵寄錄取通知書并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予以公布,考生可于錄取期間登陸我校招生信息網查詢錄取結果。
第二十一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來校報到,并辦理入學注冊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學校對經濟困難的在校學生采取“獎、貸、助、補、減”和提供勤工儉學崗位等資助措施,幫助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銀監會《關于大力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通知》(財教〔2008〕196號)的要求,建議經濟困難的學生在家庭所在地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咨詢與聯系方式
電話:(0792)8310030
8310031
E-mail:
zjc@jju.edu.cn
網址:http://www.jju.edu.cn
第二十四條
在招生咨詢中,本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后頒布實施。
第二十六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生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