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新余學院,可是專業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新余學院的招生專業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新余學院重點優勢專業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新余學院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新余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可供2017年招生簡章參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學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學校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適用于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錄取工作。
第三條
本章程所稱的招生錄取工作,是完成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江西省教育廳批準并正式下達的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招生計劃。
第四條
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招生錄取工作的“十公開”、“六不準”、“三十條禁令”。
第五條
學校概況
1、學校全稱:新余學院
2、校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區陽光大道2666號
郵編:338004
3、國標代碼:11508
4、辦學類型:省屬公辦全日制統招普通本科院校
5、主管部門:江西省教育廳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七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與招生就業處合署,具體負責組織和實施招生方面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八條
學校根據總體規劃、辦學條件、學科要求、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每年度面向全國各省(市、區)的分專業計劃,經教育主管部門核準,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向考生公布,同時學校也通過本校招生網、招生簡章等多種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根據教育部要求,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學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主要安排在生源人數多、質量好的省(市、自治區)使用,調節各省生源不平衡問題,預留計劃用于順延錄取。專科不設置預留計劃。錄取過程中,預留計劃須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審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條
在錄取過程中,學校根據各省(市、區)的報考生源狀況,經學校招生委員會研究并報請相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在跨省(市、區)招生計劃內可作適當調整。
第十一條
收費按照江西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有關標準規定執行。各專業收費標準以生源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如政府對當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準為準。
第四章
錄取條件
第十二條
凡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條件,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后,成績達到我校當年(當地)錄取分數線且身心健康者即具備錄取到我校學習的資格。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實施高招“陽光工程”,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按照“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實行網上錄取。
第十四條
學校同意并執行各省(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投檔錄取的政策規定。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五條
嚴格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進行錄取。專業錄取時,嚴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則錄取第二專業志愿,由此類推。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若服從專業調劑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同分同志愿的情況下,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為序依次比較。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對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數級差沒有要求。
第十六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本科層次:設有我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簡稱:專業校考)的省(市、區),專業校考成績合格且達到當地文化出檔線,按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的,以文化總分、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為序擇優錄取;認可生源省(市、區)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的(簡稱:統考)的省(市、區),按生源省(市、區)的投檔原則進行錄取,若生源省(市、區)無明確投檔原則,在文化和專業雙過線的前提下,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成績相同情況下,以專業、文化總分、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為序擇優錄取。
專科層次:認可生源省(市、區)專業聯(統)考成績,執行生源省(市、區)投檔原則進行錄取,若生源省(市、區)無明確投檔原則,在文化和專業雙過線的前提下,按文化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成績相同情況下,以文化總分、專業、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為序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