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大學繼續與北京理工大學、重慶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天津大學、同濟大學、西北工業大學(按高校名稱漢語拼音字母排序),共九所以工科為特色的國家“985工程”大學,組成“卓越大學人才培養合作高校聯盟”(簡稱“卓越大學聯盟” ),在《卓越人才培養合作框架協議》總體規劃下,本著“追求卓越、協同創新”的原則,聯合開展自主選拔錄取工作,選拔具有創新潛質、學科特長,以及全面發展,綜合素質較高的優秀學生。一、招生計劃自主選拔錄取計劃納入東南大學本科生招生計劃,不超過東南大學當年招生計劃的5%。二、報名條件采取以中學推薦、學生自薦相結合的原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可以申報,同等情況下,農村地區中學生優先考慮:1、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奧賽省級賽區數學、物理、化學競賽二等獎(含)以上的理科考生或獲得經東南大學認可的其他全國性重大獎項或省級一等獎的考生;2、在高中階段,獲得經東南大學認可的個人發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的理科考生;3、學科成績優秀,創新潛質突出的中學畢業生;4、東南大學組織的各學科夏令營確定的優秀營員;5、經東南大學綜合認定合格的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江蘇考生。三、報名程序1、網上報名:一律采用網上申請的形式,時間自2013年12月22日9時起,至1月2日9時止。考生登錄“卓越大學聯盟自主選拔錄取報名系統”(以下簡稱“報名系統”),根據提示進行網上報名。2、遞交材料:網上報名后須遞交以下材料,并于1月5日(以收到的郵戳為準)前,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寄送至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郵寄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東南大學路2號,郵編:211189,信封標注“自主選拔”:1)《卓越大學聯盟學科基礎測試申請表》,用A4紙打印,所在中學簽署意見、簽名、加蓋中學公章;2)考生獲獎證書復印件;3)原始成績單復印件(需加蓋中學教務處章);4)身份證復印件;5)個人陳述(不少于800字)等材料。四、選拔程序1、初審:東南大學將組織專家對考生進行初審,確定參加“卓越大學聯盟學科基礎測試”的名單。考生可在“報名系統”中查詢結果;2、測試:東南大學對初審合格的考生進行學科基礎測試,考生通過“報名系統”繳費,并打印準考證;理科考生測試科目:學科基礎測試1(涵蓋數學與物理知識)文科考生測試科目:學科基礎測試2(涵蓋數學與語文知識)測試時間: 3月1日上午9:00-12:00測試地點:在全國大部分省會城市和主要城市設置考點,考生可就近選擇。3、等級評定:東南大學依據考生學科基礎測試的單科成績、總成績及面試成績,綜合評定,擇優確定等級。
4、名單復核:由東南大學相關學科的專家對已認定資格的考生名單進行復審,報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最終確認。5、公示:東南大學將確認取得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名單報教育部及考生所在中學,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考生所在中學進行公示,接受監督。凡有舉報并經查實,取消其自主選拔錄取資格。6、簽訂協議:確認具有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均須與東南大學簽訂“自主選拔錄取協議”和“誠信承諾書”。五、錄取原則根據國家教育主管部門關于自主選拔錄取的有關政策,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東南大學對獲得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給予一定的優錄政策:如高考成績符合教育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規定的要求且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達到東南大學招生章程規定等級要求,獲得自主選拔錄取特等的考生,高考成績達所在省重點本科控制線即可錄取,同時高考成績上加15分選擇專業;獲得自主選拔錄取一等的考生,高考成績達所在省重點本科控制線即可錄取;獲得自主選拔錄取二等的考生,高考成績達所在省重點本科控制線上30分即可錄取。考生根據高考成績,享受東南大學優錄政策后,在東南大學所公布的相應招生專業中進行專業選擇。具體優錄政策以考生與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簽訂的協議為準。 六、堅持自主選拔錄取工作操作過程的公開、透明,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工作全程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設有舉報電話:025-83791874。七、如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調整,東南大學也將作相應的調整,以調整后為準。八、本簡章授權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九、聯系方法:部門: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網址:http://zsb.seu.edu.cn地址:南京市江寧區東南大學路2號 郵編:211189電話:4006910286 傳真:025-52090273電子信箱:zhaoban@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