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精神和教育部(微博)《普通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試點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有關規定,以我校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項目《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施為契機,為進一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創新人才選拔機制,促進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和推進素質教育實施,我校將繼續進行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知識、能力、素質協調發展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一、招生計劃及專業
自主選拔錄取計劃不超過我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除工程力學(錢偉長班)、飛行器適航技術、飛行技術、音樂表演(歌舞)、戲劇影視美術設計、環境設計專業外,考生可以報考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在生源所在省份公布有招生計劃的專業(考生可登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網查詢2013年招生計劃投放情況)。
備注:工程力學(錢偉長班)、飛行器適航技術為我校優秀生培養班專業,主要選拔模式為入校后選拔;飛行技術主要培養航線飛行員,在有關省份列為提前批次招生;音樂表演(歌舞)、戲劇影視美術設計、環境設計為藝術類專業。
二、招生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招生范圍:具有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資格的全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理科考生以及北京、山西、上海、浙江、安徽、江蘇、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陜西、遼寧、河北、江西、福建、海南十七個省(直轄市)文科考生。、
(二)報考條件:自主選拔的對象主要是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學生,可通過校薦或自薦的形式報名:
A、長空計劃
(1)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一、二、三等獎或者省賽區一等獎的學生;
(2)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的學生;
(3)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的學生。
(4)在航空、航天模型項目上具有特長,獲得過省級比賽冠軍或全國比賽前三名的學生;
(5)對我校某一學科專業有濃厚興趣,綜合素質突出,具有發展潛質,有志于在航空、航天、民航領域建功立業,由中學校長特別推薦的優秀學生。(具有推薦資格的中學名單和推薦人數以我校發函為準)。
B、飛天計劃
(6)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生物單項二等獎的學生;
(7)在省級及以上各類科技創新競賽中獲獎或在發明創造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學生;
(8)在文學或外語方面具有特長,高中階段在相關省級、國家級比賽中獲獎,或在省級及以上公開發行的相關刊物上發表作品、論文或有專著出版的學生;
(9)參加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飛天杯”中學生科技創新競賽并初審合格的學生;
(10)省級重點中學(省級示范性普通高級中學)推薦或兩名相關領域專家推薦的具有學科特長或在我校某一特色學科專業領域具有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三、報名方式
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實行網上報名,請申請人按以下要求完成相關報名手續。
1、網上報名。申請人請登錄我校招生網站進行網上報名,可根據個人情況選擇相應類別,并按提示信息填寫相關內容。網上報名時間從即日起,至1月8日截止。請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務必根據自己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結合興趣愛好填報相關專業。
2、準備材料。申請人須將以下材料以A4紙大小按次序裝訂(無需再添加封面),(1)、 (2)、(4)項材料須加蓋所在學校公章:
(1)按要求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寫后生成打印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自主選拔錄取申請表》,并由申請人所在中學簽署推薦意見;
(2)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匯總表;
(3)第二代身份證(或戶口簿)、學生證復印件;
(4)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和其他證明自己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材料;
(5)個人自薦報告,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不少于800字)。
3、郵寄材料。申請人須將以上材料通過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于1月10日(以郵戳為準)前郵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信封上請注明“自主選拔錄取報名材料”字樣,所交申請材料不退還,申請人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狀態查詢欄查詢材料收寄情況。有條件的中學可將學生報名材料統一匯總郵寄。
四、選拔程序
1、初審原則。我校招生領導小組將組織自主選拔錄取專家組對報名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主要審核考生高中階段學科水平、創新潛質和綜合素質,審核通過者取得參加選拔測試的資格。在初審階段,將兼顧生源質量與區域分布的合理性,向在學科專業方面表現突出的申請考生、向扎實推進素質教育的地區或中學、向農村地區中學或申請考生適當傾斜。
2、考核辦法。我校自主選拔錄取測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申報“長空計劃”的初審合格考生及 “飛天計劃”中經專家組審核的特長顯著或創新潛質突出的考生,將免于筆試,直接參加面試,其他考生需先參加筆試。
(2)筆試測試科目分為三類,考生可根據自身特長情況,任選一組基礎能力測試科目:
基礎能力測試Ⅰ(數學、物理);
基礎能力測試Ⅱ(數學、語文);
基礎能力測試Ⅲ(數學、航空航天民航領域相關知識)。
(3)參加筆試的考生,將根據筆試成績,按照不同基礎能力測試類別,分別確定面試入圍名單。
備注:今年我校在江蘇南京、四川成都、遼寧沈陽、陜西西安設置筆試考場,參加筆試的考生可就近選擇考點參加測試。面試工作將統一在江蘇南京考點進行,面試時間及安排另行通知。
3、資格確定。
(1)學校將主要依據選拔測試成績(參加筆試+面試的學生依據筆試成績加面試成績、只參加面試的學生依據面試成績),并結合學生特長、獲獎等情況綜合考慮,擇優分類確定合格名單。所有名單經上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審定后,確定為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候選人。
(2)錄取候選人經所在省份省級招辦審核并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微博)信息平臺公示無異議后,確認為我校自主選拔優錄對象。
(3)江蘇省的自主選拔優錄對象需根據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要求,進行普高自主招生考生志愿確認,未填報考生將視為自動放棄入選資格;非江蘇省的自主選拔優錄對象需填寫《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確認書》并報送至我校招生辦公室,未報送考生將視為自動放棄入選資格。
五、有關政策
我校對取得自主選拔資格的考生給予相應的優錄政策,取得自主選拔優錄政策的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在填報高考志愿時,如設置自主選拔志愿,考生須在自主選拔志愿中填報我校。如未設置自主選拔志愿,在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則須將我校填報為平行志愿第一順序志愿;實行傳統志愿的省份,考生須將我校填寫為重點本科批次第一志愿。填報專業志愿時,應填滿所有專業志愿且為有效志愿。
1、優錄政策
等級
錄取
專業安排
A
成績達到重點本科線則予以錄取。
加15分安排專業且滿足其所填報的前四個有效專業志愿之一;若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投檔線,滿足其所填報的第一專業志愿。
B
在我校1:1投檔線下20分(江蘇考生為線下15分)以內錄取,且不低于重點本科線。
加10分安排專業且滿足其所填報的前六個有效專業志愿之一;若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投檔線,滿足其所填報的前兩個有效專業志愿之一。
2、破格錄取
對于個別在科技創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經專家組面試成績優秀,認定為在我校某一學科領域具有突出發展潛力和培養潛質的考生,可由專家組提交書面考評意見,在報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后,認定為破格錄取擬定對象(入選考生還將單獨進行公示,評委名單及考評意見一并公布)。如考生高考成績未達到重點本科控制線但達到一般本科控制線,在錄取階段學校將根據其實考成績,向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提出破格投檔申請,經省級招生委員會批準后予以錄取并報教育部備案。
3、自主選拔錄取學生培養措施
(1)創新能力、學科特長特別突出的考生,入校后將在本科階段配備學術導師。
(2)在自主選拔錄取測試中表現突出的部分優秀考生入校后將優先推薦參加我校國際合作交流項目。
(3)考生如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考生所在地錄取線,入校后可獲得各類優秀人才培養班選拔資格,特別優秀的考生可直接進入各類優秀人才培養班。
六、主要日程
1、網上報名:從即日起,至1月8日截止。
2、材料郵寄: 1月10日(以郵戳為準)前以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
3、初審情況: 1月15日前在我校招生網站予以公布,學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狀態欄查詢審核情況。
4、繳費: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于1月20日前繳納測試及報名費。繳費方式為網上繳費,我校收到匯款后即在收費狀態欄中及時更新收費狀態,考生可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匯款收到情況。無法進行網上繳費的考生可通過郵政匯款繳納費用,匯款時,收款人請填寫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收款人地址為南京市御道街29號;匯款附言請寫明網絡申請號,如非本人匯款亦請在附言欄中寫明學生網絡申請號及姓名。逾期未繳費者將視為放棄參加測試。
5、準考證打印:2月17日后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內容包括考生的測試時間、考場安排。
6、報到、測試:參加筆試測試的考生報到時間為2月22日8:30-12:00,筆試時間為2月22日14:00-17:00。面試測試時間另行通知。有關報到和測試具體安排將通過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網公布,請按相關要求完成報到手續并參加測試。
七、領導機構及監督機制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試點工作在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組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紀檢監察部門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監督工作暫行辦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監督管理規定》對自主選拔錄取工作進行監督。
3、中學及學生本人應當保證申請材料的真實準確,一經發現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學生的自主選拔錄取優錄資格并將情況上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及教育部備案。
4、自主選拔錄取結果可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網”查詢,合格考生名單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八、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號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10016
傳真電話:025-84892459
咨詢電話:025-84892899
監督電話:025-84891546
電子郵箱:zsb@nuaa.edu.cn
網址:http://zs.nuaa.edu.cn
九、如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調整,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也將作相應的調整,以調整后為準。
十、本辦法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