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中國藥科大學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中國藥科大學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中國藥科大學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工作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尊重學生意愿,發揮學生專長,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興趣和積極性,體現“以人為本”的教學管理理念,根據《中國藥科大學本專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的精神和要求,規范轉專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轉專業工作在尊重學生個性化發展的基礎上,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與擇優原則進行。
第二章 轉專業類型及基本條件
第三條 本科生轉專業類型分為跨大類轉專業、特殊情形轉專業及特色培養計劃轉專業:
(一)跨大類轉專業:針對在校一年級學生(不包含留級學生和復學學生)。
(二)特殊情形轉專業:針對對其他專業有興趣且學有專長的學生;因身體疾病無法在現專業繼續學習的學生。
(三)特色培養計劃轉專業:針對國家人才培養基地班、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拔尖創新人才培養計劃等特色培養計劃學生的選拔和分流。
第四條 在校本科學生轉專業申請的基本條件:
(一)政治思想表現良好,學習態度端正。
(二)身體條件符合申請轉入專業的體檢標準。
(三)不存在未撤銷的紀律處分。
(四)無考試作弊、發表論文抄襲等學術不誠信或學術不端行為記錄。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許轉專業:
(一)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招生時國家已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學生,含定向生、國防生、藝術類、體育類等專業學生;其他招生時有特殊要求的提前批次錄取學生、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錄取的學生等;未經全國統一高考招收的特殊錄取類型學生,含專轉本、第二學士學位等。
(二)正在休學或保留學籍的學生,或應予退學的學生。
(三)本科期間已進行了一次轉專業的學生。
(四)大三及以上年級的學生(拔尖創新人才培養計劃除外)。
(五)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
(六)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開的情形。
第三章 具體要求及操作程序
第六條 跨大類轉專業
(一)具體要求
1.轉入專業接收名額不超過該專業該年級當年招生人數的5%。
2.學生只能跨招生大類填報專業。
3.學生一年級上學期所有必修課程總評成績全部通過且無補考記錄。
4.學生應符合擬轉入專業的其他基本要求,各專業相關要求細則由各院系具體制定。
(二)工作程序
1.各院系應成立轉專業工作組,專門負責本院系的轉專業工作事宜。每年春學期初起,確定各專業可轉入人數,制定本院系轉專業工作實施方案,并報教務處審核。教務處審核后公布各院系轉專業接收名額。
2.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填寫申請表,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每個學生只能申請一個專業。各院系對申請轉出學生的資格進行嚴格審核,并公示一周,公示無異議后統一匯總,經院系分管領導審批后報教務處。
3.申請轉專業學生按照申請轉入的專業,以必修課程加權平均成績排序,參與計算的成績范圍為一年級上學期必修課程(不含其他類必修課)總評成績和一年級下學期兩門必修課程的期中考試成績(考試科目屆時通知)。教務處根據成績排序和各專業接收限額按1:2的比例公示進入院系考核的學生名單。
4.進入院系考核學生名單公示結束后,接收院系組織學生進行考核,考核可采用筆試或面試的方式進行。考核的各個環節(命題、考試、閱卷、評分及成績記載)應由專人負責,嚴格把關,考核的最終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5.接收院系根據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占70%)及院系考核成績(占30%),計算出最終成績排名,并依據接收計劃擇優選拔學生。
6.擬錄取名單公示一周,報學校教學工作委員會批準后公布。
第七條 特殊情形轉專業
(一)具體要求
1.申請轉入興趣和專長專業學生須提供轉入專業相關領域兩名以上專家(至少一人為教授)的推薦信,以及證明其興趣和專長已取得成果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獲獎證書、鑒定證書、專利證書,發表論文等。
2.患身體疾病無法繼續在本專業學習的學生,提供學校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可申請轉入生源地省份當年錄取分數線低于或等于現專業錄取分數線的專業。當按學生生源地省份錄取分數線無法確定專業時,以江蘇省當年相應轉出、轉入專業普通錄取分數線為依據。
(二)工作程序
1.申請特殊情形轉專業的學生,應填寫相關表格并附有關證明材料,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具體報名時間同跨大類轉專業報名時間。
2.學生所在院系核實學生情況是否屬實,申請轉入院系組織專家對學生進行考核。
3.通過院系考核的學生名單,在教務處網站公示一周,報校教學工作委員會批準后公布。
第八條 特色培養計劃轉專業類型的學生,按照各計劃相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轉專業的,提供相關證明,同等條件下優先。
第四章 學籍及課程修讀
第十條 經批準轉專業的學生,從下一學年開始進入所轉專業學習,并按轉入專業的標準繳納學費。
第十一條 轉專業學生必須參加原專業第二學期課程的各類考試。考核總評成績均記入學生成績單。
第十二條 轉專業學生一般應根據所學基礎決定是否轉入下一年級學習或跟隨同級學習。學生一經辦理轉專業手續不得再轉回原專業。
第十三條 轉入新專業的學生,按照轉入專業教學計劃審核畢業資格。原專業所學的必修課程可按照同類的高學分課程可以替代低學分課程、相近的高要求課程可以替代低要求課程的原則替代新專業的必修課程。其他所缺必修課程須補修。新專業教學計劃不作要求的原專業已通過課程可申請轉換為公選課學分。學分替代由轉入院系認定,須經開課院系教學院長同意,教務處審定。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實行。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二、中國藥科大學有哪些專業
學院 | 專業 | 類別 | 學制 |
---|---|---|---|
藥學院 | 基礎藥學理科基地班 | 本科 | 4年 |
藥學 | 本科 | 4年 | |
藥物制劑 | 本科 | 4年 | |
藥物分析 | 本科 | 4年 | |
藥物化學 | 本科 | 4年 | |
中藥學院 | 中藥學(含弘景國鈞實驗班) | 本科 | 4年 |
中藥資源與開發 | 本科 | 4年 | |
中藥制藥(含中藥化妝品實驗班) | 本科 | 4年 | |
國際醫藥商學院 | 工商管理(醫藥方向) | 本科 | 4年 |
國際經濟與貿易(醫藥方向) | 本科 | 4年 | |
市場營銷(醫藥方向) | 本科 | 4年 | |
經濟學(醫藥方向) | 本科 | 4年 | |
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 | 藥學(國家生命科學與技術人才培養基地) | 本科 | 4年 |
生物制藥 | 本科 | 4年 | |
生物技術 | 本科 | 4年 | |
海洋藥學 | 本科 | 4年 | |
生物工程 | 本科 | 4年 | |
理學院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本科 | 4年 |
工學院 | 制藥工程 | 本科 | 4年 |
食品質量與安全 | 本科 | 4年 | |
環境科學 | 本科 | 4年 | |
基礎醫學與臨床藥學學院 |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醫藥方向) | 本科 | 4年 |
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 藥學 | 專科 | 3年 |
中藥學 | 專科 | 3年 | |
藥品經營與管理 | 專科 | 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