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度微調,穩中求進
——高考語文科目(江蘇卷)考試說明變化解讀
常州市教育科學研究院 周於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江蘇卷)說明》是高考命題的主要依據,對基層學校和師生的復習備考也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命題指導思想”部分,對延續多年的表述作了精簡,但基本內容仍是命題的依據、原則,作為選拔性考試命題的要求,語文科命題的學科特色以及對基礎教育的價值導向等。“考試能力要求”部分與以往完全一致。
在學校和老師特別關注的“考試內容及要求”部分,主要有以下變化:
首先,考試范圍有所調整。古代詩文默寫篇目初中部分,篇目還是30篇,增加了李煜《相見歡(無言獨上西樓)》和蘇軾《水調歌頭(明月幾時有)》兩篇,范仲淹《漁家傲(塞下秋來風景異)》和蘇軾《江城子(老夫聊發少年狂)》兩篇則不列入本年度考試范圍。文科加試的名著閱讀篇目,將泰戈爾詩(原為《飛鳥集》)調整為郭沫若《女神》,其他篇目與去年一致。
其次,個別考點的表述有變,可能對命題和備考產生影響。主要有兩處,一是古詩文閱讀分析綜合要求下的“歸納內容要點”后,刪去了“概括中心意思”,表達更為簡明,給命題的空間也更大。“內容要點”可以就文本材料的主要內容而言,也可以指相對次要的、只關乎文本局部的內容。二是寫作基礎等級要求的第(2)點,將“符合文體要求”改為“體現文體特征”,“符合”顯然要求更全面,而“體現”則意味著在文體特征上要求的放寬。
其他的變動,更多屬于語詞的調整,目的是使表達簡明嚴謹,無須深究其中的微言大義。比如現代文閱讀部分探究考查的第(1)點,刪去了“蘊含的民族心理和人文精神”,并將“發掘作品的意義”中的“意義”改為“意蘊”,看上去變動很大,但考查內容和能力層級沒有實質變化。再如“語言文字運用”的題數由4題調整為5題,與近兩年的命題實際相符。另外,“典型題示例”也按慣例作了一些更新,采用了全國卷2015年的兩道題。
語文科考試說明在內容和表述上作了適度微調,但命題的能力立意和考查重點沒變,體現了穩中求進。復習備考時應準確理解考試說明,切實轉變重知識輕能力、重試題輕問題、重訓練輕閱讀、重結論輕過程的傾向,確立以能力素養為導向的新思路,精練多思,學會感悟與歸納;現代文閱讀要摒棄“踩點復習”的思路和策略,強調整體感知,達到思想內容與表現形式的融匯,幫助學生提高解讀不同類型文本的能力;作文要強化思維訓練,努力提高學生的認識水平,了解各種文體的基本特征,注重情感與理性的個性化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