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相關問答
1.為什么要開展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
答:為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1號)、《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以及《政府工作報告》,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子縱向流動渠道,進一步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根據教育部工作部署,我省開展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
2.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有哪幾類計劃?
答: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計劃分三類。第一類是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即國家專項計劃),安排招生計劃5萬名,由中央部門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院校承擔,實施區域為832個貧困縣以及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河南、甘肅等10省區,招生范圍不涉及我省;第二類是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即高校專項計劃),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招生計劃不少于學校本科招生規模的2%,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第三類是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即地方專項計劃),由各省(區、市)本地所屬重點高校承擔,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少于有關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規模的3%,實施區域、報考條件和招生辦法由各省(區、市)確定。
3.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實施區域是怎樣確定的?
答: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5〕3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省教育廳與省有關部門共同研究確定,22個享受省財政獎補縣(市、區)和黃橋、茅山革命老區所涉及的14個縣(市、區),共36個縣(市、區)為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其中22個享受省財政獎補縣(市、區),同時為地方專項計劃實施區域。
4. 實施高校專項計劃的院校有哪些?
答: 高校專項計劃的實施院校有教育部直屬高校72所和其他自主招生高校23所,具體名單為: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中國農業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華北電力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語言大學、中國傳媒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北京)、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中國礦業大學、河海大學、江南大學、南京農業大學、中國藥科大學、浙江大學、合肥工業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吉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東北林業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武漢理工大學、華中農業大學、華中師范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重慶大學、西南大學、四川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長安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蘭州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西北工業大學、大連海事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北京工業大學、黑龍江大學、上海大學、蘇州大學、南京師范大學、福州大學、鄭州大學、湖南師范大學、廣西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四川農業大學、貴州大學、云南大學、西北大學。考生如有報考上述高校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的意愿,可登陸招生院校網站,查閱院校招生簡章,了解報考相關事項。
5.我省高校專項計劃的實施區域有哪些?
答:我省高校專項計劃的實施區域為22個享受省財政獎補縣(市、區)和黃橋、茅山革命老區所涉及的14個縣(市、區),具體名單為:豐縣、睢寧縣、徐州市賈汪區、新沂市、邳州市、淮安市淮安區、淮安市淮陰區、漣水縣、盱眙縣、濱海縣、響水縣、阜寧縣、射陽縣、灌云縣、灌南縣、贛榆縣、東海縣、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宿遷市宿城區、宿遷市宿豫區、泰興市、泰州市姜堰區、泰州市高港區、泰州市海陵區、泰州市高新區、如皋市、海安縣、句容市、丹陽市、鎮江市丹徒區、鎮江市潤州區、金壇市、溧陽市、南京市溧水區。
6.高校專項計劃的報考條件和報考辦法是什么?
答:根據教育部規定,申請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我省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考生的考核錄取管理工作參照自主招生辦法執行,具體要求考生可登陸招生院校網站,查閱院校招生簡章。
7.考生如何報考高校專項計劃?
答:高校專項計劃報考時間安排為4月15日至5月5日,考生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5月30日前,省教育考試院完成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并進行公示,有關高校完成考生申請材料審核。6月3日前有關高校確定參加考核考生名單并進行公示。高校考核、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等工作在高考后、高考成績公布前進行。
8.考生如何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愿?
答:經公示無異議的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考生,須在6月27日至29日,憑動態口令卡登錄省教育考試院高考志愿填報系統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愿,不需要打印志愿確認表。如在規定時間內,考生未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愿,即視為自動放棄高校專項計劃錄取資格。
今年,我省將在志愿填報時專設一個志愿欄,用于符合條件的入選考生填報自主招生、綜合評價錄取、高校專項計劃、試點學院招生志愿。若考生同時獲得多所高校的上述招生形式入選資格,則只能選擇一所高校填報。
9.我省地方專項計劃的實施區域有哪些?
答:我省地方專項計劃的實施區域為22個享受省財政獎補縣(市、區),具體名單為:豐縣、睢寧縣、徐州市賈汪區、新沂市、邳州市、淮安市淮安區、淮安市淮陰區、漣水縣、盱眙縣、濱海縣、響水縣、阜寧縣、射陽縣、灌云縣、灌南縣、贛榆縣、東海縣、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宿遷市宿城區、宿遷市宿豫區。
10.考生如何報考地方專項計劃?
答:,按照教育部統一部署,我省順利實施了地方專項計劃,共有11所省屬重點高校安排550個計劃,符合條件的考生在提前批次填報志愿并參加提前批次錄取,執行本一批次錄取最低省控線。地方專項計劃的報考條件和錄取辦法等將于近日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