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大學是以工科為特色的教學研究型綜合性大學,具有百年辦學歷史,1978年被國務院確定為全國88所重點大學之一,是全國首批具有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世界大學排名中心全球大學排名,學校進入TOP1000,列中國大陸高校第62位。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2015中國大學評價》,學校綜合排名列全國高校第55位。
學校是“全國本科教學工作水平優秀學校”,擁有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國家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國家重點學科2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1個,工程學、材料科學、臨床醫學和化學等4個學科進入ESI排名全球前1%;博士后科研流動站13個,博士點42個,碩士點170個;是全國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和全國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目前,學校設有24個學院,87個本科專業,其中國家級特色專業5個,省級品牌特色專業22個;有教職工4800余人,專任教師2500余人,其中教授450余人,博士生指導教師近260人,具有海外經歷教師的比例達到24%,集聚形成了一批以教育部*特聘教授、國家杰青、國家*領軍人才、國家“*”、國家“青年*”為代表的高層次人才群體。
為進一步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我校在江蘇省開展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招生計劃
綜合評價錄取計劃人數控制在我校本科第一批招生計劃總數的5%以內(220人以內)。
二、報名條件
對于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且在高中階段獲得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請報考:
1.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考試取得3A1B1合格或4A1合格成績。
2.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獲得省級賽區三等獎及以上。
3.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科技競賽、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得省級及以上獎勵。
4.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全國創新英語大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全國性作文比賽獲得二等獎及以上(具體賽事名稱:“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
5.體育比賽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
6.獲得市級(地級市)文藝調演比賽二等獎及以上(個人項目)。
7.獲得市級(地級市)及以上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榮譽稱號。
8.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并且獲得市級(地級市)及以上表彰。
9.有公開出版文學作品、發明專利(授權)或某方面特長(省級及以上媒體公開報道過的)。
三、報名程序
(一)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4月1日-15日。考生登錄“江蘇大學本科生招生信息網”(http://zb.ujs.edu.cn),點擊“網上報名”,進入“用戶登錄”頁面,首次登錄考生需先點擊“注冊”按鈕,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注冊成功后,重新進入“用戶登錄”頁面,即可登錄進入網上報名系統填寫、修改、打印報名表。
(二)郵寄材料
報名材料須于4月16日前(以郵戳為準)用中國郵政速遞(EMS)寄送至我校招生辦公室,信封正面注明“綜合評價錄取申請材料”字樣。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概不退還。
報名材料統一以A4紙大小按以下次序裝訂:
1.報名表。打印網上提交的報名表,由中學填寫相關意見、校長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照片上須加蓋騎縫章),其他內容必須通過報名系統填寫。
2.個人申請報告。內容包括自身的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與潛質及取得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要求學生本人撰寫并手抄,不超過800字。
3.高中階段每學期課程成績及年級位次匯總表、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表(須為原始材料復印件,并加蓋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
4.有關獲獎證書復印件和證明自己特長或潛質的材料(須由班主任審核并簽名,同時加蓋中學公章,無簽名和蓋章的,視為無效材料)。
5.第二代身份證(或戶口簿)、學生證復印件。
四、選拔程序
(一)資格審查
1.按照報名條件,我校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查(材料不全者視為不合格),合格名單將于4月25日前在江蘇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上公布,不另行通知。
2.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須于4月30日前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繳費(60元/人)。
3.6月9日至6月11日12:00,繳費成功的考生可自行在報名系統中打印測試證并粘貼照片,同時加蓋所在中學騎縫章。
(二)考核
考核以面試為主(不進行文化課考試),將根據考生報名材料,結合學校辦學特色,主要考核學生的基本素質和發展潛力。考核時間安排在6月14日,具體安排見網站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網站。
(三)確定入選考生
對于面試合格的考生,將根據考核成績確定入選考生名單,考核成績包括面試成績和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學科競賽、體藝特長、思想品德、綜合素質評價等加分。入選考生總數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50% 以內。
(四)公示
入選考生名單經上級部門審批同意后,我校和考生所在中學分別在各自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考生正式取得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入選資格。
(五)志愿填報
取得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入選資格且高考成績達到所屬科類本科第二批省錄取最低控制線、兩門選測科目等級達到BB(含)以上、必測科目達到4C1合格的考生,須于6月27日-29日登錄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高考志愿填報系統(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在綜合評價錄取高校志愿中填報我校。
五、錄取政策
對于進檔考生,采用加權綜合評價的方法擇優錄取(不分文理),并按照加權分排名給予相應的錄取政策。
加權分=高考成績×60%+考核成績×40%
類別 | 條件 | 錄取政策 | 備注 |
A類 | 加權分排前30%(含)的考生 | 錄取到第一專業志愿 | 1.若進檔考生數超過220人,按加權分取前220名進行分類。 2.所有考生須填滿六個專業志愿。若因未填六個專業志愿而未被錄取,后果由考生自負。 |
B類 | 加權分排30%至60%(含)的考生 | 滿足六個專業志愿之一(以高考成績加10分安排專業) | |
C類 | 加權分排60%至100%的考生 | 專業服從保證錄取到本一專業(以高考成績加5分安排專業,對加分后成績達到我校模擬投檔線的考生,滿足六個專業志愿之一) |
六、激勵政策
(一)錄取在車輛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熱能與動力工程(流體機械及其自動控制)、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四個專業的考生,可申請加入相應專業的“卓越班”。
(二)入學后,第一學年必修課平均學分績點排名在專業前30%者,可申請轉專業;對在原專業學習確有困難且無法繼續完成學習任務的考生,也可申請轉專業。
七、保障機制
在學校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綜合評價錄取工作。
(一)綜合評價錄取工作操作過程公開、透明,考核全程錄音、錄像。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選拔條件、選拔結果向社會公布。
(二)校紀委監察處對綜合評價錄取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對綜合評價錄取測試過程、結果如有異議,可以書面形式向校紀委監察處反映。
(三)對在綜合評價錄取中存在違規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測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由相關部門按有關規定分別予以嚴肅處理。
八、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鎮江市學府路301號江蘇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12013
招辦網址:http://zb.ujs.edu.cn
招辦電話:400-0511-365
招辦傳真:0511-88791785
監督電話:0511-88780012
九、若國家或江蘇省招生政策有所變動,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十、本方案由江蘇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加分標準
類型 | 加分項目 | 加分說明 | |
學業水平測試類 | 對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等級為A進行加分,信息技術不加分 | 每個A加5分, 4A另加5 | |
學科競賽類 | 數學、物理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省級賽區一等獎及以上,化學、信息學、生物學奧林匹克學科競賽國家級獎項。 | 加30分 | |
數學、物理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省級賽區二等獎,化學、信息學、生物學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省級賽區一等獎 | 加25分 | ||
數學、物理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省級賽區三等獎,化學、信息學、生物學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省級賽區二等獎 | 加15分 | ||
化學、信息學、生物學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省級賽區三等獎 | 加10分 | ||
我校報名條件規定的科技競賽獲得國家級獎項 | 一等獎 | 加30分 | |
二等獎 | 加25分 | ||
三等獎 | 加20分 | ||
我校報名條件規定的科技競賽獲得省級獎項 | 一等獎 | 加15分 | |
二等獎 | 加10分 | ||
三等獎 | 加5分 | ||
我校報名條件規定的語文、英語學科競賽獲得國家獎項 | 一等獎 | 加25分 | |
二等獎 | 加20分 | ||
三等獎 | 加15分 | ||
我校報名條件規定的語文、英語學科競賽獲得省級獎項 | 一等獎 | 加10分 | |
二等獎 | 加8分 | ||
三等獎 | 加5分 | ||
體藝類 | 省級文藝調演比賽一等獎及以上 | 加10分 | |
國家一級運動員及以上 | |||
省級文藝調演比賽二等獎 | 加8分 | ||
國家二級運動員 | 加5分 | ||
省級文藝調演比賽三等獎 | |||
思想品德類 | 思想品德方面獲得省級及以上表彰 | 加15分 | |
省級優秀學生干部或三好學生榮譽稱號 | |||
思想品德方面獲得市級及以上表彰 | 加5分 | ||
市級優秀學生干部或三好學生榮譽稱號 | |||
中學綜合素質評價類 | 對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三項進行加分 | 每個A加1分 |
說明:1.同類型(學科)獲獎計最高分,不同類型(學科)可累計。
2.校專家委員會確定報名條件9的加分標準,最高不超過20分。
3.文藝調演須為政府、音樂家協會舉辦的比賽且是個人獲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