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劃定專轉本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根據“專轉本”計劃、考生志愿和成績等情況,按考生報考類別分別劃定各批次文科類、藝術類、體育類、理工科類、英語類、日語類等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退役士兵單獨劃線錄取。
何時進行專轉本錄取?
錄取工作安排在4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另行公布),自主招生對象在統考考生錄取前辦理錄取手續,參加統考考生錄取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服從志愿及降分錄取等四個輪次進行。分別是:
(1)平行志愿錄取。由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平行志愿投檔原則投檔,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專業由接受院校確定,并及時退回不錄取考生的電子檔案。
(2)征求平行志愿錄取。在平行志愿錄取結束后,省教育考試院將向社會公布未完成“選拔計劃”的接收院校(專業)情況、征求平行志愿填報資格線。各推薦學校負責通知達到填報資格線而未被錄取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網上填報征求平行志愿,由省教育考試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檔原則投檔。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專業由接受院校確定。
(3)服從志愿錄取。在征求平行志愿錄取結束后,省教育考試院將向尚未完成“選拔計劃”的接收院校(專業),投放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填有院校服從志愿的考生檔案。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專業由接受院校確定。
(4)降分錄取。在服從志愿錄取結束后,省教育考試院將向尚未完成“選拔計劃”的接收院校(專業),投放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下10分以內,且在平行志愿中填報該校(專業)的考生檔案。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專業由接受院校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