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專業對于大學生來說是一個比較普遍的現象,但在決定轉專業之前,應仔細思考自己的動機和目的,明確為什么要轉專業以及轉去哪個專業,此外,還需要了解目標專業的相關信息,包括該專業的學科體系、培養目標、課程設置等,確保自己對目標專業有清晰的認識,以下小編整理了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轉專業等相關內容參考。
一、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什么時候可以轉專業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管理制度,取得我校學籍且入學滿一學期,通修課程全部及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可以轉專業
二、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轉專業的條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管理制度,取得我校學籍且入學滿一學期,通修課程全部及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經本人申請、學校考核合格的可以轉專業:
(一)申請轉專業的前一學期的通修課程成績在合格以上,總成績在班級前40%;
(二)確有特殊學習困難(應提供足以說明困難情況的材料,如由于健康原因,應提供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的原始病歷和診斷證明),不能繼續在現專業學習但仍能在其他專業學習的學生;
(三)對申請轉入的專業有濃厚興趣并確有專長的,必須提供充分證據(發表論文、獲得專利、獲獎等)證明其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的;
(四)其他特殊情況者。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請轉專業:
(一)未在我校報到入學、注冊取得學籍或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二)國家已有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含中外合作辦學、對口單招、專轉本等;
(三)藝術類專業申請轉入非藝術類專業的、非藝術類專業申請轉入藝術類專業的、體育類專業申請轉入非體育類專業的、非體育類專業申請轉入體育類專業的、不同類型的藝術類專業之間互轉的;
(四) 有過轉專業或轉學經歷的;
(五)本科二年級(含)及以上者;
(六)正在休學期間或保留學籍的;
(七)在校期間因違反法律或校紀校規受處分的;
(八)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三、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轉專業流程
轉專業工作在一年級第一學期期末啟動報名工作,一年級第二學期開學初進行專業考核。
滿足第三條(二)、(三)款的學生,經審核通過后,可直接辦理轉專業手續,并且不占用轉出名額;其他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須參加相應的轉專業考試。
學校成立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領導小組由主管校領導、教務處、學工處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各學院(部)由黨政負責人、主管教學和學生工作負責人、教學秘書組成轉專業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實施相關工作。
由教務處與各接收專業所在學院共同制定各專業接收學生人數及考核辦法并統一公布在學校相關網頁上。
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并填寫《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本科生轉專業申請審批表》,逾期不再受理。各學院統一填報《申請轉專業學生匯總表》并經分管教學院長審批后報教務處審核。
教務處對各學院申請轉專業學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并提出審核意見。審核結果在校內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
各接收學院負責制定轉專業學生的專業考核辦法,考核可采用筆試或面試的方式進行,由教務處處統一組織實施。著重考核接收專業一年級必修的與專業相關的學科基礎課程,考察學生的專業素質及專業特長,考核的各個環節(命題、考試、閱卷及成績登錄)由專人負責,嚴格把關,考核的最終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專業考核達不到要求者不得轉專業。學生憑學生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不按時參加者,按自動放棄論。
教務處根據各學院上報的考核結果由高到低進行排序,依據轉入計劃擇優轉入學生,教務處根據考核結果與各專業接受計劃,確定擬轉入名單并報學校主管領導審定,審定結果在校園網上公示,公示期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