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小編整理了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新生轉專業申請條件和時間,供各位考生家長參考。
一、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新生怎么轉專業
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第四章 轉專業與轉學
第十四條 學生具備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請轉專業:
(一)學生確有某種特長或對某專業具有濃厚學習興趣,轉專業之后有利于發揮所長;
(二)學生入學后因患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醫院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的;
(三)自愿由高年級轉入低年級學習的;
(四)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
(五)復學或恢復入學資格時本專業(或招生類別)不再招生的;
(六)符合《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定向培養士官生預警、淘汰、補充管理辦法》規定,需要轉入或轉出的;
(七)教育部、教育廳規定或經校校長辦公會會研究決定的其他可以轉專業情形。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允許轉專業: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者,標準學制已完成1/2學期(不含)以后者;
(二)招生時國家或學校招生簡章已有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學生不得轉專業;對口單招、藝術類、中外合作、海外本科直通車等特殊招生類型的學生不得跨類別轉專業;
(三)應予退學或處于休學期間者;
(四)在校期間已有二次轉專業者(含轉回);
(五)惡意拖欠學費者;
(六)教育部、教育廳規定或經校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的其他不可以轉專業情形。
第十六條 學生在標準學制內有二次轉專業機會。轉專業工作一般安排在學期末啟動,其中第一學期末可申請轉入同年級其他專業就讀;第二學期末可申請轉入同專業群內(學校認可的,下同)其他專業就讀,或轉入專業群外其他專業下一級就讀;其它學期末只能申請轉入新專業下一級就讀。
第十七條 每專業每次可接受轉專業學生總數(轉專業限額)按以下公式計算:
轉專業限額=專業現有班級數 × 標準單班人數 - 現有專業總人數。
其中:航海類、藝術類專業標準單班人數為40人,其它專業標準單班人數為50人。
第十八條 轉專業工作按以下流程執行:
(一)每學期末第十七周,各二級學院根據教學資源配置和專業發展情況提出各專業可接受轉專業學生計劃數和專業錄取辦法及標準,由教務處匯總審核,報分管校領導審批后,向全校學生公布。可接受轉專業學生計劃數不得大于轉專業限額,擴班增加計劃數的須報請校長辦公會決定。
(二)每學期末第十八周學生自愿報名。每名學生可以填報3個專業志愿。
(三)下一學期開學第二周,由教務處統一組織,各二級學院遵循“志愿優先”模式開展錄取工作,當第一志愿人數不足計劃數時,在依次錄取第二、第三志愿。
(四)第三周初,各二級學院將確定的擬轉專業學生名單及擬轉入班級報教務處,教務處匯總網上公示3天無異議后,報分管校領導審核,經校長辦公會審批后執行。
(五)學生對轉專業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向教務處提出申訴。
(六)公示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學生到相關二級學院辦理學籍變更等相關手續,正式轉入新班級就讀。逾期不辦理轉專業手續則認定為自動放棄,此后不再受理轉專業申請。
(七)學生辦理完轉專業手續后2周內有特殊原因確需轉回原專業的,經本人申請,相關二級學院同意可以轉回,視為已轉專業兩次。
第十九條 下列特殊情況可適當放寬相關條件。
(一)鼓勵學生轉入航海類、船舶類等學校傳統骨干或重點扶持發展專業,對該類專業可適當放寬專業規模限制。
(二)退役復學學生申請轉專業可不受專業規模限制,可適當放寬專業錄取標準,但需提供退役證。
(三)創業休學復學者經申請可直接轉入創業相關專業就讀,但需提供以法人身份注冊的工商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股東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的企業章程復印件及公司每月運營情況等證明材料,并經創新創業學院審核認定。
(四)獲得創新創業大賽(含彩虹人生)、技能大賽省級一等獎或國家級二等獎及以上的學生經申請可直接轉入相關專業,且除標準學制的最后一學期外,可放寬至同級轉專業。
(五)滿足定向培養士官生淘汰、補充要求,需要轉入或轉出的學生,可適當放寬專業規模限制。具體流程參照《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定向培養士官生預警、淘汰、補充管理辦法》進行執行。
(六)學生復學或恢復入學資格時本專業或專業招生類別不再招生時,經本人申請可轉入其它專業學習,但須符合該專業錄取標準和規模限制。
第二十條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試點項目學生原則上不得轉入和互轉,其中“4+0”試點項目的學生不得轉出,“3+2”試點項目的學生需承諾放棄試點資格后,可申請轉到其他非試點專業,但必須符合非試點項目學生轉專業相關要求。
第二十一條 學校教務處應在學生辦理完成轉專業手續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專業調整情況提交學信網,供學生查詢。
第二十二條 學生轉專業后按轉入專業學費標準繳納學費,轉入專業若學費標準高于原專業者,須補足當學年學費差額,以后按轉入專業標準交費。
第二十三條 學生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或者不適應本校學習要求的,可以申請轉學。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績低于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
(三)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四)以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
(五)無正當轉學理由的。
特殊困難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況,確需學生本人就近照顧的。
學生因學校培養條件改變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轉學的,學校出具證明,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轉學到同層次學校。
第二十四條 學生轉學到外校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經教務處審核后報校長辦公會批準、擬轉入學校同意,可以轉出。
擬轉入我校時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并說明理由,經原所在學校同意后,由我校教務處審核轉學條件及相關證明,認為符合學校培養要求的,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可以轉入。
跨省轉學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商江蘇省教育廳,按轉學條件確認后辦理轉學手續。
第二十五條 學校對學生轉學情況應及時進行公示,并在轉學完成后3個月內將轉入我校學生情況報江蘇省教育廳備案。
二、轉專業對學生個人的利弊
1、轉專業的好處
有些同學為了能夠順利進入理想的大學,選擇了服從調劑或者填報了冷門的專業,實際上對于自己被錄取的專業并不感興趣。那么就可以選擇轉專業,去學習自己真正喜歡或者感興趣的東西。
2、轉專業的弊端
①學習壓力大。想要轉專業的同學不僅要學好當前的專業內容,將要轉去的專業知識也要學習,而且還不能有掛科的情況,這樣一來學習壓力就會變得非常的大。所以轉專業并非易事,要付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而且能否成功也是未知數。
②所轉的專業也不一定適合自己。有很多同學在轉完專業之后發現新專業還不及自己之前的專業,甚至有的同學仍然覺得這個專業不適合自己。
轉專業不是小事,大家一定要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職業規劃等多方面綜合考量,還要充分調研目標專業的情況,做好充足的調查后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