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長春市交警支隊綠園大隊的民警周正接過一摞厚厚的《車輛違章檢討書》后,感慨萬千。3頁紙張,千余字句,無論是從事發經過到網上鏈接交通法律法規,還是從對以后安全、文明駕車的決心,再到交警人性化處罰的心得,字里行間無不流露出,對他曾經違法交通規則悔恨不已的懺悔和決心。從警多年,像這樣的認真、深刻的檢討書他還是第一次見過,那個被他攔下的車輛駕駛室里年輕小伙子的誠意深深地打動了交警的心。
執勤交警發現車牌磨損車輛
3月2日10時30分,正在路面執勤的長春市綠園區交警大隊民警周正,發現一輛車牌嚴重磨損的紅色車輛,在景陽大路由西向東行駛中。由于此車后牌藍色發光標識損壞嚴重,給正常行駛的車輛和行人造成了不便,雖然沒有發生交通事故,但是卻構成了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第七十九條第十九條》規定,駕駛機動車未懸掛或不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以及故事遮擋、污損號牌的駕駛行為,處警告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在景陽大路發現這一違法行為后,周正警官隨即將這輛車牌嚴重受損的紅色車輛攔下,責令駕駛員孟先生將車停靠在路的一邊接受處罰。
駕駛員寫千字檢討書
在詳細盤查了解其情況后,駕駛員孟先生連連解釋道,他的車牌因長期經過刷車的高壓水槍,和一些化學溶劑的腐蝕,從而導致了車牌破損嚴重,他和母親商討決定去長春市車輛管理局,及時更換新車牌,于是早上從家出發,前往西環城路去重新辦理更換車牌的業務,當得知需要車主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證才可以辦理后,他打電話跟母親溝通,隨后開車回家取目前的身份證,想盡快回來辦理此事件,不料,在景陽大路就被交警發現車牌的違規。
“考慮到該駕駛員的違規的特殊性,免除處罰,通知他寫一份深刻的檢討。”昨日,收到檢討書的周正警官感慨萬千,從警多年來看到過的檢討書不少,但像孟先生這樣書寫的千字檢討書還是頭一次,寫得太深刻、太認真了。
昨日,記者看到的這份三頁紙張的千字檢討書,無論是描述事件當天的全過程,還是網絡連接相關交通知識、對處理結果的感謝和心得,還是對以后駕駛的道路上,字字句句都深刻領悟,下定決心以后駕車不違規。
交警說教讓司機信服
事件雖然已經過去有幾天了,但在駕駛員孟先生的心里卻記憶猶新。昨日,記者連線孟先生,今年22歲的孟先生還是一名大四學生,恢復到正常的學習、生活當中的孟先生告訴記者,在他眼中這一次的違規十分嚴重,但卻不知道處罰的相關法律知識,對于交警的處罰,他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