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長春師范大學大一新生入學須知。
1.新生接到錄取通知書后,請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日期按時來校報到,未經招生辦許可逾期七日不報到者,將被取消新生的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可自愿選擇將戶口遷入學校集體戶口。戶口必須在入學當年遷入并落戶,過期一概不受理。
(1)吉林省外生源:《戶口遷移證》必須打印,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必須與新生錄取通知書相一致,《戶口遷移證》上各欄信息不能空白,各類用章必須清晰。
(2)吉林省內生源:持家庭戶口本原件。
(3)長春市區考生一律不辦理戶口遷入手續。
(4)新生報到后,即可到老圖書館109室辦理落戶手續。落戶時必須持本人錄取通知書、一寸照片一張、二代身份證以及《戶口遷移證》原件或家庭戶口本原件。若二代身份證丟失,到遷出地開具“市外遷出戶口注銷證明”。
(5)戶口遷入地點【除動畫(校企合作)專業外】:長春市二道區金錢堡派出所
動畫(校企合作)專業戶口遷入地點:長春市公安局凈月分局玉潭派出所
3.新生憑本人錄取通知書和考生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門要求的材料、證件到考生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門領取考生檔案及辦理黨團轉移關系,入學后,由各分院統一收齊交檔案館,不接受以個人名義郵寄考生檔案至我校。如生源省統一郵寄其考生檔案,則遵循生源省要求。4.報到時須交驗錄取通知書、二代居民身份證(無二代身份證的新生請立即補辦),核對無誤后錄取通知書由本人自行保存。
5.為了更好地加強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按吉林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要求新生在接到錄取通知時,請詳細閱讀收費一覽表,并在9月1日前將學雜費全額存入校園卡中(考生在存入學費前應及時更改校園卡密碼,并妥善保管存折和卡),否則無法順利辦理入學手續。
6.新生赴校路費自理,持錄取通知書可購買半價火車票。
7.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建立有較為完備的資助體系,采取多種資助措施:
(1)按國家有關文件精神,通過相關銀行組織實施國家助學貸款(凡是生源地可提供貸款的,考生必須在生源地貸款,入學時將回執單交學生處學生資助中心);
(2)按國家有關文件精神,向困難學生發放困難補助;
(3)社會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對困難學生資助;
(4)開展勤工助學活動。
8.隨著高校學生公費醫療制度的改革,學生保險在學生權益保障中已開始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因此學校提倡新生入學時參加社會醫療保險,學生到校后持證件可辦理大學生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9.關于學生申報2017年度省級扶殘助學金的相關政策和要求,請在吉林省政府相關網站上查閱,并提前辦理好相關手續。
10.學校將以學院為單位,在迎新期間召開新生家長見面會。同時為更好的實現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的合力,請家長認真填寫家校聯合教育信息表。如特殊原因,家長不能參加見面會,請務必將信息表轉交給所在分院輔導員。
11.為便于2016級新生自主購買床上用品,且防止“黑心棉”進入學校,我校引進了具有相關資質的企業為新生提供床上用品。屆時,新生可在入學報到時,到指定地點自愿購買。如新生自帶床上用品,須符合國家纖維和質檢部門的合格檢驗。
12.我校在新生報到日有專車在長春火車站(北出口)接站。不接受提前報到。
祝各位新生旅途平安!
長春師范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