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馨提示: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本站所提供的相關信息以學校公布的數據為準!
一年多少學費標準第八條 學費收取標準
根據吉林省發展改革委員會、吉林省財政廳、吉林省教育廳制訂的[2000]68號文件規定,學費及各個專業學費標準不同,本科專業在3800-6800元/年不等;高職專業在3700-5000元/年不等;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在12000-25000元/年之間。
學校類型: 普通本科 所在地: 吉林 性質類別:理工類
通訊地址: 長春市新城大街5088號 吉林建筑大學是吉林省重點建設的普通高等學校,坐落于吉林省長春凈月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學校始建于1956年,時為國家城市建設部設立的新中國首批十所建筑類專門學校之一。
學校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院校志愿: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體檢合格的前提下,按第一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錄取其他志愿線上考生。
2、我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考生當地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3、專業志愿:對于進檔考生,按“分數清”的原則進行錄取;如考生所報專業志愿未能錄取,服從調劑者調劑到未錄滿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做退檔處理。
4、對于享受教育部政策加分的考生,按照加分后成績提檔;專業錄取時,若成績相同則高考實際分數高者優先。
5、考生志愿和總分相同時,報考建筑學、城鄉規劃、英語專業的和其他文史類專業的英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其他理工類專業數學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6、錄取到建筑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專業的考生,必須具備一定繪畫基礎,入校后須加試徒手畫,加試不合格者將轉入其他專業。
7、藝術類考生還需遵循以下兩點:
(1).黑龍江、山東、江蘇、河北、安徽、山西、遼寧七省市藝術類考生須持有我校藝術校考合格證方可報考我校的藝術類專業;吉林、湖北、湖南、河南、浙江、甘肅、江西、陜西、內蒙古等省(區)的藝術考生須參加考生所在省招生辦組織的藝術統考,并獲得統考合格證方可報考我校的藝術類專業。
(2)、報考我校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美術學的考生,錄取時按投檔考生的總分(總分=文化課成績60%+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多名考生總分相同,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專業課成績再次相同,素描成績高者優先)。
8、我校在吉林、遼寧、內蒙古、新疆四省(區)招收理工類少數民族預科生,預科一年,一年后按考生成績重新分專業。
9、我校在江蘇省錄取原則除遵循以上條款外,劃線辦法、投檔辦法及填報志愿要求均按照江蘇省文件規定執行;選測科目等級為2B以上,一門選測科目為歷史或物理,另一門選測科目不限;必測科目等級4C以上;考生進檔后排序規則為“先分數后等級”。
10、我校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建筑學、工程管理)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11、個別省級招生辦制定的錄取原則與本章程相矛盾,以該省級招生辦制定的錄取原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