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年活動實施方案1】
在州黨委、州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州創建辦的指導和帶領下,伊犁州成功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州。今年,是“十三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伊犁州司法局在創建成功的基礎上,圍繞司法行政工作,堅持不懈的鞏固和擴展示范州創建成果,確保伊犁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
一、總體思路
州司法局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州各項工作要按照州創建辦的統一安排部署,深入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牢牢把握“兩個共同”主題,鞏固提升示范州創建成果,把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州與學習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八屆十次全委(擴大)會議精神、伊犁州黨委工作會議精神、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和學習貫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工作條例》相結合;與“訪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動相結合。繼續大力實施民族團結“細胞工程”,推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進機關、進鄉(鎮)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軍(警)營、進宗教活動場所(簡稱“七進”),把進機關作為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的主陣地、主渠道。
其中,第一季度以定方案、大宣講、大培訓為主題,創新形式、扎實有效地繼續開展黨的民族理論政策法律法規學習教育活動。第二季度以自治區第34個民族團結教育月活動為主題,開展形式多樣、意義深遠的民族團結主題教育活動。對上半年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進行小結。第三季度在繼續開展大宣講、大培訓的基礎上,對民族團結進步創建“三有、三抓、三做”回頭看。第四季度,結合全年工作表現評選出新的民族團結進步模范處室、模范個人和模范家庭。對全年的工作進行總結并整理檔案,迎接年底績效考核驗收。
二、重點工作內容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鞏固民族團結創建成果提供保障。
為了使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單位創建活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經局黨組會議研究,重組伊犁州司法局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單位創建活動領導小組。
辦公室職責:完成好局機關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各項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的起草;信息、簡報的起草、上報、存檔工作;負責做好工作記錄、記載、文字及圖片資料的收集、整理、建檔工作;負責局機關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實施方案的具體落實;負責協調、督促、檢查局機關各部門落實自治州黨委、政府部署的各項任務和創建活動各項具體工作;負責完成好活動各階段的小結以及活動總結工作。
(二)凝心聚力,廣泛宣傳,積極發揮黨組織的組織領導作用和黨員模范帶頭作用
通過開展“黨員先鋒崗”、“黨員示范崗”等活動,使黨員在創建民族團結進步模范活動中起先鋒模范作用。動員廣大干警職工深入學習《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工作條例》、《自治區宗教事務條例》、《新疆歷史》、《民族團結在新疆》、《“四個認同”教育讀本》等教材,進一步認識反對民族分裂、維護祖國統一、加強民族團結的重要性。開展針對性強、面對面、喜聞樂見的宣傳教育活動。
(三)圍繞“十三五”創建總目標,做實功、辦實事、扎實開展各項主題教育活動
以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細胞工程”為抓手,全力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創建進機關、進鄉(鎮)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軍(警)營、進宗教活動場所,結合本單位實際,扎實有效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七進”活動。
1、繼續開展扶貧點扶貧幫困活動。確定不同層面的、不同形式的結對子主題教育活動,把黨的恩情,大家庭的溫暖,組織的關愛,送到各扶貧戶手中。深入開展“肩并肩、愛國情”團結共建活動,“手拉手、兄弟情”結對幫扶活動,“根連根、骨肉情”溫暖入戶活動,“心連心、魚水情”黨群心連心活動。每季度不少于1次組織干部職工到對口扶貧點開展工作。
2、開展民族團結進步“五比”、“五爭”活動。通過在工作、學習、生活中開展“比重視支持、比團結和諧、比文明守法、比敬業奉獻、比互助友愛”活動,積極營造爭當民族團結進步模范處室,爭當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家庭,爭當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個人的氛圍。在完成規定任務的同時,積極創新活動載體。
3、圍繞第34個民族團結教育月活動,積極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活動。
4、組織觀看題材豐富、意義深遠的愛國、敬業及民族團結題材的影片。
5、在機關繼續開展民族團結“結對子”活動。在前三年的創建活動中,機關已經形成濃厚的民族團結氛圍,為進一步促進機關干部之間、機關干部與群眾之間的民族情誼,繼續提倡“你到我家吃月餅、我到你家吃撒子”活動。
6、 按照創建辦的要求,發揮宣傳欄作用,制作民族團結為主題的宣傳海報,為創建工作營造氛圍。
7、利用“民族團結趣味運動會”為平臺,搭建起機關各民族同事間民族團結的橋梁。
8、組織法律服務志愿者積極開展志愿者服務公益活動,充分發揮司法行政工作隊伍的作用,積極為伊犁各族群眾提供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及愛心幫扶。
9、組織機關干部職工學習伊犁州涌現的民族團結先進單位及個人先進事跡,充分發揮典型的示范引領作用。
10、繼續深入開展“我身邊民族團結的人,我身邊民族團結的事”活動,積極開展選樹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典型活動,把評選的過程作為一個宣傳教育的過程。
11、加大民族團結宣傳力度,對民族團結創建工作中的好思路、好辦法和好人好事利用電視臺、電臺、報紙等媒體進行宣傳,大力營造民族團結創建的濃厚氛圍,每月上報民族團結創建內容信息不得少于兩篇。
12、繼續加大少數民族干部在職培養(培訓)教育工作力度。
13、利用法制宣傳日,結合黨的民族政策理論、法律法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14、以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細胞工程”為抓手,大力推進民族團結創建進機關活動,要自覺把促進民族團結進步貫穿于自身工作,全面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法規。
15、發揮自身行業的優勢,開展一系列聲勢浩大的民族團結創建活動,同時積極探索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進機關的好辦法、好措施,進一步豐富“細胞工程”創建的內容。
16、將法治教育納入對宗教教職人員的培訓教學計劃,對宗教教職人員開展以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為主要內容的學習培訓,深入開展“宗教政策法規學習月”活動,建立由優秀宗教人士組成的宣講隊伍,引導信教群眾樹立正信。
17、依法保障各族群眾合法權益,認真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做好弱勢群體矛盾糾紛的化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消除不和諧因素。
18、依托法制宣傳平臺,深入基層扎實開展“去極端化”法制教育活動,面向八縣一市范圍,組建州直重點人員、刑釋解教人員現身說法宣講組,開展刑釋解教人員現身說法報告會。
19、繼續開展“學唱一首民族團結的歌,做一件民族團結的事”活動。
20、繼續組織本單位人員不少于1次就近參觀民族團結教育基地。
21、充分利用道德講堂平臺和支部學習平臺,開設民族團結教育小課堂,既有主講、也有互動,每位干部職工都要談對民族團結的感悟,做到全覆蓋。
三、工作要求
(一)局機關民族團結創建工作要根據此方案,推進創建活動深入開展。
(二)設置宣傳民族團結宣傳教育和創建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單位內容的宣傳牌,為創建工作營造氛圍。
(三)在各類主題活動、節慶活動中,要因地制宜冠名民族團結創建舉辦各類活動。
(四)要按照此方案制定詳細的工作推進計劃和階段性目標,明確任務,狠抓落實,既要完成規定動作,又要突出特點,創新自選動作。
【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年活動實施方案2】
在自治區成立70周年大慶來臨之際,為做好黨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規和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創建工作,不斷促進我市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蓬勃發展,在全市營造團結、和諧、文明、歡樂的氛圍,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指導思想:以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黨委和市委民族工作會議、全國民委主任工作會議和視察內蒙古時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牢牢把握“兩個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題,切實落實好“一個目標”、“兩個共同”、“三個離不開”、“四個認同”“六個相互”和“八個堅持”的總體要求,堅持培育和踐行,堅持唱響主旋律、傳遞正能量,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不斷增強全市黨員干部和各族群眾學習、貫徹執行民族政策法規的自覺性、堅定性,不斷激發共同團結、和諧發展的意識,在維護民族團結進步中走前頭、作表率,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民族關系,為迎接自治區成立70周年,實現烏蘭察布跨越發展,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作出積極貢獻。
基本原則:隆重熱烈、廣泛參與、注重效果、安全有序、厲行節約。
二、活動內容
(一)廣泛開展民族宗教蒙古語文政策、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每年5月為全市民族宗教蒙古語文政策、法律法規宣傳月,為了迎接自治區成立70周年大慶,今年各有關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以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黨委和市委民族工作會議精神為重點,廣泛宣傳《民族區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條例》、《宗教事務條例》、《蒙古語言文字工作條例》等、宣傳,堅持和發揚各民族心連心、手拉手的優良傳統,組織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特色鮮明、主題突出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營造文明、團結、和諧、歡樂的氣氛。
1、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微信公眾平臺、電子屏幕、開辟墻報宣傳欄、張貼宣傳標語等傳播渠道,廣泛宣傳民族、宗教和蒙古語文政策及法律法規。
2、利用大講堂、中心組學習、黨校和行政學院、教育基地等學習教育陣地,積極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民族宗教蒙古語文政策和法律法規學習宣傳教育活動。
3、通過舉辦演講比賽、征文比賽、知識競賽、歌詠比賽、座談會、民族聯誼、書畫攝影展等形式,扎實開展學習宣傳教育活動。
(二)積極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表彰慰問活動。每年9月是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宣傳月,各有關單位要大張旗鼓地宣傳我市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所取得的成就,宣傳各行各業涌現出來的模范事跡以及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的成功經驗和做法,積極開展表彰慰問模范活動,努力營造團結、互助、和諧、文明的氛圍,為迎接自治區成立70周年大慶貢獻力量。
1、廣泛開展創先爭優和宣傳學習模范活動。各有關單位要堅持開展示范帶動,創先爭優活動,積極爭創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示范單位。各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示范單位、教育基地要調動廣大黨員干部積極開展爭創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崗位、先進個人活動,培養一批為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模范集體和個人。圍繞新聞媒體、網站、電子屏幕、微信公眾平臺、報刊等載體優勢,結合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目標任務,積極宣傳我市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宣傳各行各業有利于民族團結的典型人物、先進事跡。積極開展“學習我市道德模范和民族團結進步模范,知曉模范先進事跡”活動,把都貴瑪、杜威等模范的感人事跡和崇高精神廣泛傳遞;組織開展先進事跡宣講巡講,把模范請進道德講堂,講述感人事跡,培育孝德文化,增進團結,促進各民族和睦相處、和諧發展;組織機關干部職工和中小學生參觀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基地、愛國主義教育基地,觀看愛國主義優秀影片等,加大思想教育力度,使模范典型和先進事跡成為示范帶動的強大精神動力和輿論支持。
2、積極開展表彰、慰問模范活動。各旗縣市區和有關單位要適時召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開展表彰獎勵活動,對在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中做出積極貢獻的模范個人和模范集體給予表彰和獎勵,以模范事跡鼓舞人、教育人,在全社會營造崇尚先進、學習先進、弘揚正氣的良好風尚。評選表彰活動可與市文明辦下發的《烏蘭察布市“我們的節日”年度安排》中的開展最美家庭、文明家庭評選表彰相結合,一并進行。同時要走訪慰問有突出貢獻的少數民族代表人士、民族團結進步模范,關心他們的生活、工作,讓他們在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中繼續發揮示范帶動作用,貢獻更大的力量。
(三)開展好“民族團結進步”主題實踐活動,做好迎接自治區成立70周年大慶活動。
1、以中華傳統節日和少數民族傳統節日為契機,結合《烏蘭察布市“我們的節日”年度安排》(烏文明辦發〔2016〕8號)文件要求,開展群眾性節日民俗活動,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利用端午、中秋等傳統節日和蒙古族祭敖包、祭火等傳統活動,充分挖掘文化資源,設計干部群眾便于參與的民俗展示會、少數民族文藝表演、書法棋藝、美術攝影、茶話會、故事會等活動項目,展現社會發展新面貌,節日文化新風采,倡導民族團結,家庭和睦。在傳統節日開展慰問走訪活動,深入社區、農村牧區走訪慰問少數民族貧困戶,與他們共度佳節,共慶共樂;組織志愿者隊伍,幫扶困難、空巢老人,把傳統佳節變成增進感情、團結群眾、凝聚民心的 “連心節”。
2、以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六進”為抓手,開展主題實踐活動。深入企業、學校、社區、鄉鎮組織開展知識競賽、詩歌朗誦、文藝表演、法律法規知識宣講、安全演練、書畫展、攝影展、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等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特色鮮明、主題突出的宣傳教育活動。日常工作中,因地制宜,積極組織開展 “五個一”等專題活動 即:開展一次以民族團結為主題的知識競賽,舉辦一場以傳承弘揚民族文化為主題的文藝演出,召開一次民族團結教育座談會或討論會,編發一條以“各民族團結進步,共迎自治區70歲生日”為主題的正能量微信,組織一次各民族干群共同參與的體育運動賽事。充分調動各族干部群眾共迎大慶的參與積極性,擴大影響力,營造和諧穩定的良好氛圍,為迎接自治區成立70周年大慶貢獻力量。
3、結合“三到村、三到戶”精準扶貧、“十個全覆蓋”工程開展“送衛生、送科技、送文藝、送電影”下鄉活動。為群眾排疑解難,與群眾聯誼聯歡,把宣傳教育和創建活動與為各族群眾辦好事、辦實事有機融合,加強各民族的交流、交往、交融,豐富群眾文化生活,提升生活品位,讓各族群眾切身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不斷增強感恩意識,堅定心向黨跟黨走的信念。
三、活動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一是各旗縣市區和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本次活動的重大意義,切實把迎接自治區成立70周年開展民族團結進步主題實踐活動作為近期的一件重要工作抓緊抓好,要專門召開會議,安排專人負責,做好協調工作,調動廣大黨員干部的參與熱情,將各項活動落到實處,促進本次活動持續深入開展。
(二)強化措施,全面落實。各旗縣市區和有關單位要圍繞中心任務,做好相關部署和活動安排,抓好落實,做好宣傳報道工作。要結合實際,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創新方式方法,確保活動有計劃,有安排,有總結。活動結束后要及時編寫并報送信息,11月底報送活動總結。
(三)圍繞主題,形成聲勢。各旗縣市區和有關單位要把貫徹落實三級民族工作會議、全國民委主任工作會議和視察內蒙古時重要講話精神貫穿到本次活動始終,緊緊圍繞民族團結進步的主題,結合自身實際,努力把全市各族人民的熱情激發出來,轉化到推動各項事業發展上來,在全市形成情系家鄉,振興烏蘭察布,共迎自治區成立70周年大慶,共同團結進步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