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中南大學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中南大學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中南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
(2018 年7 月6 日第十五次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更好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潛能,充分利用學校多學科優勢,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 號)和《中南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我校普通本科全日制學生。
第三條轉專業工作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學生和專業雙向選擇,專業擇優錄取。
第四條學生完成第一學年學習后,根據學校轉專業的相關條件,可以申請轉專業。申請轉專業只能填報一個志愿,學生專業一經確認,原則上不再更改。
第二章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學校成立由主管教學的校領導任組長,本科生院、學生工作部、部分二級學院負責人為組員的轉專業工作組,負責研究、指導、審核全校的轉專業工作。
第六條學院成立院級轉專業工作小組,成員由學院領導、教師代表等組成,小組成員不少于5 人。
第七條學院工作小組負責制訂本學院轉專業工作實施細則,明確選拔考核等相關內容。
第三章申請轉專業條件
第八條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積極踐行核心價值,品行良好,遵守校紀校規,具有濃厚的學習興趣和專業潛質。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轉專業:
(一)優秀生轉專業。第一學年結束時,無課程考核不及格,第一學年所有教學環節(含全校性選修課)加權平均成績(不含各類政策性加分)專業年級排名前25%的學生可以申請轉專業。
(二)學科特長生轉專業。第一學年結束后,無課程考核不及格,在某學科確有突出特長(如個人曾在學科競賽中獲得國家一等獎及以上獎勵),轉專業更能發揮其特長者,可以申請轉到與其學科特長相關的專業。轉專業時,學生需提供學科特長相關證明材料,由本科生院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考核,經學校轉專業工作組審批同意后確定。
(三)學生入學后發現有某種疾病(經中南大學附屬醫院檢查證明)、生理缺陷或其他特殊困難,無法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完成學業者,可以申請轉專業。此類學生經轉入專業考核,學校轉專業工作組審批同意后,方可轉入到相關專業。轉專業時,參照學生的高考分數,要求學生高考分數不低于轉入專業(或大類)生源所在省份當年的最低錄取分數(不含特殊類招生)。如無當年所在省份參考數據,可結合學校總體錄取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第九條針對下列情形,轉專業有相應的規定:
(一)文科類專業的學生不能申請轉入理工、醫學類專業;
(二)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的學生不能申請轉入非藝術類專業;
(三)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錄取的學生不能申請轉入非外國語言類專業;
(四)四年制、五年制學生不能申請轉入臨床醫學八年制和口腔醫學“5+3”;
(五)招生時國家或學校明確規定進校后不能轉專業的學生不能申請轉專業。
第十條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轉專業:
(一)入學未滿一學年的;
(二)正在休學、保留學籍或應作退學處理的;
(三)有違法違紀等行為的;
(四)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第十一條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原則上回原專業學習。在服役期間獲得“優秀義務兵”稱號或榮立三等功及以上或團級(含)以上單位嘉獎(榮譽稱號)的學生,可以優先考慮申請轉專業,但不能轉入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麻醉學、精神衛生專業。轉專業時,由本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轉入專業考核,學校轉專業工作組審批同意后,可轉入到相關專業。
第十二條休學創業結束后復學的學生,原則上回原專業
學習。如學生在創業期間取得良好業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并獲得政府及社會認可,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創業潛質,復學時可申請轉入與其創業期間業績相關的專業,但不能轉入
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麻醉學、精神衛生專業。轉專業時,學生需提供相關創新創業證明材料,由本科生院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考核,經學校轉專業工作組審批同意后確定。
第四章優秀生轉專業工作流程
第十三條每年6 月下旬本科生院公布優秀生轉專業通知,明確各專業擬轉出、接收學生指標,要求各專業轉出人數比例不超過該專業總人數的10%,各專業接收人數比例不超過當年該專業計劃招生數的10%。
第十四條優秀生轉專業在學生完成第一學年學習后,進入第三個學期的第一周開始進行。各學院按學校通知要求,制訂學院轉專業工作實施細則,細則中須明確:轉出學生條件;接收轉專業學生的選拔條件、考核方式、評分標準(含各項指標的權重系數等)、工作流程、考核時間與地點、咨詢電話及郵箱等。學院實施細則經學校轉專業工作組審定后,在網上公布。
第十五條學生根據學校通知和學院實施細則,結合自身情況和專業興趣,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學院提出轉專業申請,所在學院對申請學生資格進行審核。
第十六條學生所在學院審核通過后,在規定時間內向申請轉入專業提交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并按申請轉入專業的要求接受考核。
第十七條轉入專業所屬學院在學生申請轉專業前公布考核辦法和程序,按學校統一安排集中組織考核并及時公示考核結果,在學院網站上公示5 天,公示無異議后報本科生院。
第十八條學校轉專業工作組對學院擬轉入的學生名單進行審核,并在本科生院網站公示5 天,公示無異議后,由學校簽發轉專業文件。
第五章其他學生轉專業工作流程
第十九條符合其他類(除優秀生外)申請轉專業條件的學生,在第一學年結束后,向本科生院提交申請轉專業相關證明材料,經本科生院初審后,發放轉專業申請表。
第二十條學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填寫申請表,經所在學院審核同意轉出后,根據本辦法第三章第七條的有關規定,分別由學校或擬轉入專業進行考核確定。
第二十一條其他類(除優秀生外)轉專業學生經考核確定后,由本科生院匯總并公示5 天,公示無異議后報學校轉專業工作組審批。
第六章轉專業后學籍管理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獲準轉專業的學生按照學校有關規定辦理轉專業手續,合理制訂課程修讀計劃,并改選課程,盡量避免選課沖突,因選課沖突無法修讀的課程,須在以后學期修讀。
第二十三條學院對轉入學生原所修課程按轉入專業培養方案進行認定,并指導學生補修相關課程。
第二十四條對轉專業的學生,學校按轉入專業收取學費。
第二十五條學校將按轉入專業的培養方案審核轉專業學生的畢業條件和授予學位條件。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由本科生院負責日常解釋工作,從2018 級本科生起施行。《中南大學本科學生確認與轉換專業實施辦法》(中大教字〔2011〕16 號)在2017 級學生轉換專業完成后失效。
二、中南大學有哪些專業
自動化學院 | 測控技術與儀器 自動化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智能科學與技術 電子信息工程 |
計算機學院 | 軟件工程 物聯網工程 通信工程 信息安全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基礎醫學院 | 法醫學 生物醫學工程 基礎醫學 |
航空航天學院 | 航空航天工程 探測制導與控制技術 |
湘雅護理學院 | 護理學 |
湘雅口腔醫學院 | 口腔醫學 |
湘雅公共衛生學院 | 預防醫學 |
湘雅藥學院 | 臨床藥學 藥學 |
生命科學學院 | 生物科學 |
資源加工與生物工程學院 | 礦物加工工程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生物工程 生物技術 |
體育教研部 | 運動訓練 |
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 | 數字出版 漢語言文學 廣播電視學 |
法學院 | 法學(經濟法) 法學 |
建筑與藝術學院 | 產品設計 舞蹈表演 視覺傳達設計(含視覺傳達設計和數字媒體設計2個專業方向) 環境設計 音樂表演(含器樂演奏和聲樂表演2個專業方向) 城鄉規劃 建筑學 |
商學院 | 工商管理 金融學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會計學 國際經濟與貿易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 法語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物理與電子學院 | 應用物理學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
數學與統計學院 | 數學與應用數學 信息與計算科學 統計學 |
公共管理學院 | 哲學 社會學 勞動與社會保障 行政管理 |
化學化工學院 | 應用化學 制藥工程 化學工程與工藝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材料科學與工程(分材料學、材料加工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學4個方向培養) 材料化學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粉體材料科學與工程 冶金工程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
交通運輸工程學院 | 礦物加工工程 交通設備與控制工程 物流工程 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 |
土木工程學院 | 消防工程 工程力學 工程管理 鐵道工程 土木工程 |
冶金與環境學院 | 環境工程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冶金工程 |
地球科學與信息物理學院 | 地球信息科學與技術 地理信息科學 地質工程 測繪工程 遙感科學與技術 資源勘查工程 |
資源與安全工程學院 | 城市地下空間工程 采礦工程 安全工程 |
機電工程學院 |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車輛工程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能源科學與工程學院 | 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能源與動力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