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進入高中一年級的學生將迎新高考。昨日,湖南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正式發布《湖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根據方案,湖南新高考實施“3+3”制度,文理不分科,外語可考兩次;高校在錄取時,將依據考生語、數、外全國統考成績和自主選擇的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情況,擇優錄取學生。新高考實施后,湖南考生在升入高校通道、參加考試等方面,都將有更多的選擇。
高考成績語數外分數+3門學考成績
湖南省將于2018年正式啟動高考綜合改革,即從2018年進入高中一年級的學生開始實施,到2021年高考時按新的高考制度錄取高校新生。
這次改革的最大亮點是考試科目變化。考生的高考總成績,將由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數、外3門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門成績組成,不分文理科。全國統考的語、數、外3門科目采用全國卷考試,分值不變。其中,外語科目將為考生提供兩次考試機會,考生可選擇其中較好的一次成績計入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由省里組織統考,學生從理、化、生、政、史、地6門課程中自主選擇3門參考,并計入高考總成績。
高中學考
實行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檢驗學生學習程度、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避免嚴重偏科的一項制度設計。此次改革,也將進一步提高學業水平考試的科學性、權威性及公信力。
與現行學考制度相比,新學考制度最大的特點是將實行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合格性考試作為普通高中學生畢業以及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現;等級性考試納入高考招生范疇,將會以A、B、C、D、E五個等級計入高考總成績等。
錄取機制依據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
根據方案,高考錄取實行“兩依據、一參考”,即高校依據考生語、數、外全國統考成績和自主選擇的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情況,擇優錄取學生。
按照教育部統一部署,綜合素質評價主要是綜合考查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興趣特長和社會實踐等5個方面內容。
目前,省里已經制定了“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和“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兩個配套文件,待教育部批復并正式出臺后,將盡快制定高考綜合改革具體實施方案。
如何確保綜合素質評價的真實可信?這也是此次改革的重點和難點。湖南主要通過以下幾條措施予以保證:一是如實客觀記錄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的活動和事實材料,對相關材料要進行公示,責任教師要審核把關,確保真實性;二是建立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管理平臺,保留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便于檔案的使用和監管;三是加大對弄虛作假者的查處懲治力度,保障綜合素質評價的真實可靠。
錄取方式逐步合并招生批次,直至取消
高考錄取方式也將有很大的改變。據了解,湖南是全國最早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份之一。這次改革主要是進一步優化現行平行志愿錄取模式,建立有利于高校科學選材、學生個性發展和錄取公平的錄取機制,方便學生選擇就讀高校,降低考生報考難度和風險。
在錄取方式上,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改革:一是進一步優化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提高考生志愿滿足率和投檔錄取率;二是逐步減少直至取消錄取批次。取消錄取批次后,學生不再分批次填報志愿。學校在考生志愿填報范圍內按學生專業志愿和高考分數擇優錄取,克服社會和考生簡單用錄取批次劃分和評價不同類型高校的傾向。2015年,湖南已將本科第三批A、B兩個批次合并為一個批次,此后將逐步合并本科第二、第三招生批次,直至取消錄取批次;三是改革高職院校單獨招生錄取模式。2015年開始試行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學生選報多所學校制度,今年繼續實施,使學校選拔學生和考生選報學校更加合理有效,并逐步實現“雙向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