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條件
具備以下所有條件的學生,準予其遷入學校的學生集體戶口:
1、 在本市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學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學歷教育的非廣州市戶口學生。
2、有省或市發展改革部門的招生計劃。
3、經省或市招生部門辦理錄取手續。
二、申請材料
您是否已準備好以下材料:
1、錄取通知書、戶口遷移證、身份證;
2、省、市教育部門的招生計劃證明
3、省、市招生部門的錄取名冊
三、辦理流程
1、原籍戶口遷出
拿著本人的錄取通知書,到戶口所在的派出所開具戶口遷移證明。
5、落戶學校
入學時將通知書和戶口遷移證明上交學校便可。
溫馨提示:同時辦理新身份證需提供居民身份回執及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