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條件
評分滿60分,且具備以下所有條件:
1、 年齡在20-45周歲,具有初中(含初中)以上學歷。
2、在本市有合法住所。
3、持本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4、在本市就業或創業。
5、繳納社會保險滿4年。
6、符合計劃生育政策。
7、無違法犯罪記錄。
二、申請材料
(一)申請入戶材料
一、基本材料(申請人應完整提交)
1、《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申請表》
2、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初中以上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驗證或認證證明。
4、合法住所證明。
5、《廣東省居住證》原件、復印件。
6、有效勞動合同(一年以上)原件及復印件、就業登記證明或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企業登記資料查詢證明。
7、社保繳費證明。
8、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證明(最遲可于11月20日前提交)。
9、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可不提交,統一由公安機關核查)。
二、積分材料(申請人根據個人積分情況選擇提交)
1、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認證或驗證證明。
2、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個人證書信息頁面或驗證證明。
3、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有關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個人證書信息頁面或驗證證明。
4、無償獻血證明。
5、志愿服務證明。
6、義工服務證明。
溫馨提示:領取入戶卡后,需到公安局進行落戶,具體查看辦事流程。
(二)領取戶口遷移證材料
1、相關人身份證、戶口薄、《準予遷入證明》和接收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調入函
(三)落戶所需材料
1、相關人身份證、戶口薄、原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簽發的《戶口遷移證》
三、辦理流程
1、申請
①在申報系統注冊并錄入相關材料http://www.hrssgz.gov.cn/rcyj/;
②到人才引進接收窗口提交相關紙質資料。
2、領取戶口卡
審核通過當年內,到市政務服務中心人社局窗口領取廣州市入戶卡及調令。
3、領取戶口準予遷入證
到西湖路88號市公安局綜合辦證廳(市控人辦)辦理入戶復核。
4、原籍戶口遷出
被批準入戶人員領取《準予遷入證明》后,回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5、落戶
到市區內任一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溫馨提示:同時辦理新身份證需提供居民身份回執及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