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為你整理東莞新生兒入戶登記辦理指南,只要父母一方是東莞戶口即可在東莞進行新生兒入戶辦理
辦理條件:
父母雙方或一方為本市戶籍,出生小孩已取得《出生醫學證明》,可由父母或監護人為出生小孩申報出生登記。
辦理流程:
(一)關注“莞家政務”微信公眾號進行在線預約,預約成功后到現場換號,等待叫號辦理。
(二)申請人到實施機關受理窗口提出申請、提交材料;
(三)實施機關現場受理、審核,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
申請材料
(一)基本要求:
紙質申請材料采用A4紙,手寫材料應當字跡工整、清晰。
(二)基本材料:
1、出生醫學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2、母親、父親居民身份證(母親或父親信息缺失的無需提供。驗原件);
3、母親、父親居民戶口簿(母親或父親信息缺失的無需提供。驗原件收復印件);
4、結婚證(父母為非夫妻關系的無需提供。驗原件收復印件);
(三)其它情形及需提供的材料
5、離婚證(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判決書)(父母離婚的提供。驗原件收復印件);
6、集體戶口本扉頁(申請人出生入戶集體戶的,須提供集體戶扉頁原件或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7、軍官證(父母一方為軍人,提供軍官證及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與其他證件資料不相符的,提供所在部隊證明。父母雙方均為現役軍人的,可以在父親或母親部隊駐地營房集體戶登記入戶,在部隊駐地有合法房產的可單獨立家庭戶,也可選擇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記落戶。驗原件收復印件);
8、在校學生材料(父母雙方屬在校學生集體戶的提供,可選擇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記落戶;父母一方為在校學生集體戶口,另一方為非在校集體戶口的,在校期間所生子女的戶口隨非在校集體戶口的父親或母親一方落戶。驗原件收復印件);
9、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民身份證(父母雙方為現役軍人或屬在校學生集體戶的,需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辦理戶口登記的提供。驗原件);
10、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民戶口簿(父母雙方為現役軍人或屬在校學生集體戶的,需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辦理戶口登記的提供。驗原件收復印件);
11、護照、港澳臺居民身份證件(父母一方為國(境)外人員的提供。驗原件收復印件)。
辦理地點:
東莞市公安局各戶政辦證窗口